武汉职业交通拍客难遏违章遭质疑 面临失业(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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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业交通拍客难遏违章遭质疑 面临失业(图)

2010年10月04日 09:25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图为职业拍客躲在花坛里拍摄交通违章。记者 杨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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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武昌的职业交通拍客小杜(化名)对记者说,搞了不到一年的交通拍客,目前面临着失业危机。市交管局9月29日召集他们开了一个通气会,“市民举报违章有奖”这一举措将于今年底取消。

  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的罗万清副处长昨日表示,今年3月份开始的“市民举报违章有奖”举措将在年底取消,未来将不会再次实行(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举报有奖除外)。据悉,武汉是全国继广州、深圳等城市之后,第三个开展市民举报违章有奖活动又停止的城市。

  今年3月10日,市公安交管局高调宣布——从3月18日起,鼓励市民使用DV机拍摄等方式,对六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根据举报证据收集的难度,交管部门将给予不等的奖励: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视情况奖励100元至5000元;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每起奖励300元;举报“闯红灯”、“逆向行驶”的,每起奖励30元;举报“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的,每起奖励10元。

  一时间,职业交通拍客这一新职业在江城兴起,据报道,有拍客能月入4000元左右,高峰时期从业者达到了600人。

  然而,这项措施实施半年来却面临诸多尴尬:市公安交管局统计,目前的职业拍客仅有100来人,他们因没有执法权,只能采取偷拍方式取证,拍客遭到殴打的事件屡见不鲜;该举措实施半年来,市公安交管局付出了200万元奖金,然而全市的交通违章量却没有下降;不少市民也发出质疑,半年花这么多钱养一批拍客不如加装电子眼来得实在。

  拍客无奈

  纠违要冒险 曾经险被打

  每天早上7点不到,职业交通拍客小杜(化名)与他的搭档小韩(化名)带着DV机、备用电池及相关设备,开始他们一天的工作。

  记者找到小杜时,他与搭档正“窝”在汉口青年路范湖路口附近的花坛中,利用树木作为天然的“掩体”,DV机被架在三脚架上,小杜与搭档警觉地注视着往来车辆,一旦发现有车违章,他们立即会按下DV机上“录像”键。

  小杜介绍,他本是工人,企业因效益不好导致收入很少,4月份的一天,小杜在路过硚口宝丰路时,发现只要来往车辆有稍许“违章”行为,路边就会有一个人冒出头来,用DV机将违章车辆拍摄下来。后来小杜才得知,这个人就是所谓的职业“交通拍客”。今年5月份,小杜专门购置了拍摄设备,成为了一名职业交通拍客。

  “交通拍客要偷偷摸摸地工作,这是必须的!”小杜说,这有两方面好处,拍摄车辆违章时必须偷偷摸摸,如果让司机发觉了就拍摄不到违章“证据”;为了保护自己也得偷偷摸摸,要找一个违章多的路口不容易,找到了就会长期蹲点拍摄,如果不偷偷摸摸会遭致打击报复。

  8月23日,小杜就曾遭遇到一次“报复”。上午11点多,小杜的一次拍摄暴露得过于明显,一辆皮卡车上下来4个大汉,将小杜围住硬是逼着他将一上午的拍摄录像删除了,“还好,那次没动手!”

  为了偷偷摸摸,小杜及其同行在选择“点位”上十分讲究,红绿灯路口两边的大厦楼顶,树木茂盛的花坛,路边工地围档都是他们的优选地点。

  投钱买设备 收入并不多

  小杜介绍,为了干好拍客这一行,他在工作“硬件”上投资颇多,一台索尼硬盘式DV机就要4000多,加上广角镜头、三脚架、移动硬盘等相关配件,差不多就要7000多。“光拍摄还不行,我们还要对每个违章记录进行必要的剪辑!”为了给每条“违章”记录打上时间标注,小杜还专门购买了电脑及“DV时间嵌入大师”软件,“这些设备加起来就超过了万元!”

  除了设备上的投入,人员投入也不小。“我们其实是一个拍摄团队!”据了解,小杜的团队共有3人,他与搭档小韩负责在外拍摄,小杜的老婆则在家做后期视频剪辑工作。

  有人说职业交通拍客月入过万,小杜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表示自己干了4个多月仅领了3次钱,6月份领到了4100元,8月份领到了610元,9月份则领到了14000元。“看起来钱很多,但是这钱要3个人分,平均下来每人每月才1500多元,这与我们的劳动量完全不成比例!”

  据了解,因受设备的局限,小杜与搭档只能在白天工作,他们会从早上7点一直工作到晚上天黑前,“我认为‘取证’有效的视频,大概一天能拍到70多条!”除了拍摄,剪辑也需投入大量时间。“我曾批量交过三次视频!”小杜根据自己的情况判断,他的“取证”成功率最高时有60%,最低时仅有9%。

  “除了‘取证’成功率低,奖金发放效率也很低!”据了解,目前职业交通拍客领取奖金的流程是这样的:拍客向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违法举报接待处提供录像,3天后交由各交通大队审核,10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转回市局,3个工作日后再办理奖金上报申请手续,这一切办理完毕后,奖金发到拍客手上还要再等上数个工作日。“从申报到领到钱,差不多要等一个月!”

  拍客执法取证 缺乏法律支持

  有奖举报交通违章已经实施半年了,效果究竟怎么样?来自交管部门的信息显示,3至9月份这个期间,共收到近百市民拍摄的交通违章记录超过百万条,经警方确认,有效并给予奖励的10万7千多条,依规发放奖金200万。而路面执法的交警以及安装在各个路口的电子警察,所拍摄到的司机交通违章次数仍在逐月上升。

  拍客小毛(化名)说:“一旦我们找到一个违章较多的路口,拍摄的视频被警方采用多了,就会有警察来跟我们‘抢’位置!”

  据了解,职业交通拍客有个大惑不解的事情,就是有警察执法的地方拍客拍摄的证据就“无效”。拍客们对此表示不理解。小毛说:“警察拍违章,总会有漏掉的,我们帮他们把漏掉的补上不行吗?”

  然而交警方面对此的解释是,交警执法是天经地义的,不存在与拍客抢地盘的问题,之所以交警执法时拍客拍摄的违章视频无效,也是为了最大效率地发挥拍客的作用,避免重复执法。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的邱律师认为,普通的交通违章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必须得有执法权,而拍客是无执法权的;另外,任何一个拍客与被拍者都是平等的公民,拍客因没有执法权,无论被拍对象是否有违章行为,拍客在拍照前都应取得被拍对象的同意,否则就是侵权。

  “养”拍客不如完善电子眼

  9月29日,市公安交管局组织职业交通拍客召开的通气会议透露,“市民举报违章有奖”这一活动实施半年来,长期提供违章视频的职业拍客有75人,其中有50人领取的奖金超过万元,目前已发放奖金近200万。9月28日,市交管局又申请了一笔30万元的资金,用于未来发放奖金。

  市交管局提供的信息,武汉市城区内职业交通拍客扎堆的路口,每个区仅有不多的数个至数十个,例如,江汉区拍客扎堆的路口就集中在马场角小路、青年路范湖路口等地;硚口区则集中在宝丰路及京汉大道硚口路口上月湖桥附近。而据估算,这大半年市交管局用来“养”拍客的230万元钱,足够安装40个电子眼。

  住在惠济二路的王女士认为:一年“养”拍客要近500万元,如果全市仅仅只有数十个路口因缺乏电子眼,完全可以用“养”拍客的钱完善电子眼,同样可以起到规范交通的作用,“长期‘养’拍客的钱,肯定高于安装电子眼的钱,这是笔不划算的举措!”

  住在汉口三阳路太平街的高先生、余先生说,他家的附近几个路口没有红绿灯,注意了一下,经常有拍客在那几个路口拍摄,每日进出违章的,违停的车辆,并不是因为有拍客存在而变少,不能仅仅依靠违章记录罚款这一条,这样做让人总觉得不是滋味,也不科学。

  拍客取证 被判无效

  据了解,早在2003年7月15日,广州市交警部门推出“拍摄交通违章有奖”措施,引起各界关注。

  然而,这一措施在推行不久后就遭到尴尬,2004年3月5日,广州市民赖先生收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出具的一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赖先生在200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5分驾驶一辆小车,在由南往北经广州大道中段时,违反交通标志线,因而依据《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处以100元的罚款。而对方出示的证据就是“拍客”提供的赖先生所驾车辆的违章照片。赖先生为此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取消处罚并撤销奖励市民“拍摄违章”的通告。

  法院认为:“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因此,市民拍摄到的照片“只能作为线索,而不能直接作为证据”。因此,广州市交管部门“所采纳的两个证据都不能作为认定原行政处罚合法的根据,其在复议决定中,认定原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不当的”。撤销了对赖先生的处罚决定。

  记者昨日联系了深圳市交警局,宣教中心副主任杨静表示,所谓的“市民举报违章有奖”这一措施在深圳早已被人淡忘,现在即使有市民拿着确凿证据向交警部门反映交通违章也得不到奖励,深圳交警目前仅对那些重特大交通肇事案件推行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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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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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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