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暴打公交司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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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暴打公交司机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2010年10月04日 14: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0月3日,本版报道广州126路公交司机刘仁胡遭一男乘客暴打后,引起坊间及网络热议,警方也在侦查中。有网友提议,“人肉搜索”施暴的“暴力男”,协助警方将其揪出来。

  “暴力男”的施暴行为一旦查证,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赵绍华律师认为,公安机关应先给司机验伤,司机达到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轻微伤,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暴力男”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类犯罪的认定,较为普遍地认为诸如私架电网、驾驶机动车辆向人群冲撞、开枪向人群扫射、与正在驾驶机动交通工具的人员打闹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报道称:当公交司机刘仁胡重新启动发动机时,一名男乘客突然走到旁边,指着他的鼻子骂“你瞎眼了?”律师认为,当时即使未启动车,驾驶员也是在驾驶汽车的过程中。因此,“暴力男”的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犯该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网友“人肉搜索”的提议,赵律师认为,此案涉及刑事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不适宜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获取破案线索。(记者孙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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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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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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