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士节后关心加班费 专家建议留心保存证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职场人士节后关心加班费 专家建议留心保存证据

2010年10月08日 15:4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万众期待的中秋和国庆长假已过,回来上班的头一天,加班费成为了职场人士最关心的一个词。讨要加班费虽然是自己的权利,但是必须要留心保存证据,以免在和公司的交涉当中吃了哑巴亏。

  中秋、国庆两个假期,有10天可以休息,其中有4天是法定节假日,还有6天是休息日。如果按照法定节假日不低于3倍加班费,休息日不低于2倍加班费的标准来算,以2009年北京市平均工资每月4037元来计算,一个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就是556.83元,一个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就是371.22元。很多精明的职场人已经算过,如果放弃休假而选择加班的话,加班费最多能够抵得上平时一个月的工资。

  上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究竟哪些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多年从事经济法、劳动法教学研究工作的北京物资学院教授邹晓美表示,这要看劳动者本身的工作性质。有的可以在劳动合同当中去约定,什么情况属于加班,在证明自己加班时,打卡、指纹考勤的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还有的可以拿工作成果作为记录,比如签字表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把它保留下来;甚至还有很多在电脑上伏案工作的,电脑本身就可以记录时间。这些加班证据劳动者要留心保存。(记者代丽丽)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