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10月9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叶英红)浙江庆元县原教研室主任吴文庆,利用职务便利,借教材辅导材料等订阅和承印等机会,多次收受贿赂、贪污公款5万多元。日前,浙江丽水庆元法院一审判其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
2007年至2010年,被告人吴文庆在担任庆元县教研室主任期间,利用春节前等时期,以春节拜年、请客等开展不能在单位财务入账为名,要求有业务往来的丽水市教育印刷有限公司经理赵某、庆元县第一印刷厂老板吴某以提高教学辅导资料费用印刷单价的方法,为其虚开发票套取公款38300元,并将套出公款占为己有。此外,吴文庆还先后7次分别收受赵某、吴某因其在印刷学习资料业务上给予关照的“感谢费”18000元。
归案后,被告人吴文庆自愿认罪,并退出部分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文庆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的手段,贪污公款计人民币383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吴文庆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8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吴文庆的犯罪事实、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文庆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其中人民币38300元返还受害单位,其余款上缴国库。
宣判后,被告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当庭表示服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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