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建筑装饰公司在不具备资质、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为承揽通州区卫生系统建筑、装饰工程,其公司老板刘桂亮向时任通州区卫生局局长王某及妻子杨某行贿79万元。日前,刘桂亮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匿名举报牵出陈年旧案
检方指控称,2002年至2004年间,北京市云亮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承揽通州区卫生系统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桂亮,向时任通州区卫生局局长的王某及其妻子杨某(均另案处理)行贿人民币79万元。其公司不具备资质、未履行招投标手续,却承揽了通州区妇幼保健医院等多个改造工程。
据介绍,刘桂亮案发源于一个匿名举报。庭审中,刘桂亮对指控表示“无异议”。他承认自己的公司没有资质,不能承揽工程。为接下通州妇幼保健医院等工程,他多次向王某送钱。检方提交的王某的证言显示,刘桂亮行贿共计79万元。
79万换来十多项工程
王某说,“我交给刘桂亮不少卫生系统的工程,他给钱是为了表示感谢。”
据法院查明,刘桂亮共承揽了通州区卫生系统的十多项建筑、装饰工程,都由时任卫生局长王某经办。其中,1999年底,区妇幼保健医院宿舍楼建设;2001年医院扩建床位;2004年医院一层商务楼改造等,更是王某指名让刘桂亮的公司“包办”。
法院审理认为,刘桂亮的行为已构成犯单位行贿罪。鉴于其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涉案赃款79万元予以没收。(记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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