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收受拆迁户贿赂主犯一审被判10年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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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收受拆迁户贿赂主犯一审被判10年

2010年10月13日 11:1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拆迁户塞钱,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收钱,双方“合作”套取征地补偿款,这是城市大拆迁背景下一种特殊腐败案。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9日宣判了一起“拆迁户行贿案”,其中收受拆迁户贿赂的主犯伍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石峰区法院审理查明,当地一个开发项目启动后需要征地拆迁。国家机关委派非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伍某、罗某,负责对被拆迁户补偿款计算、复核等工作。开始工作后不久,伍某、罗某竟渐渐与12户拆迁户达成“默契”:12户拆迁户分别奉送伍某、罗某14.8万元和3.5万元,伍、罗则通过为这些人虚增房屋面积,多拿了拆迁补偿款达400余万元。9日,石峰区法院判决被告人伍某犯受贿罪,处以有期徒刑10年;判决被告人罗某犯受贿罪,处以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此外,对在此案中通过行贿套取巨额补偿款的拆迁户,执法部门也将另案起诉或另案处理。

  据悉,株洲市石峰区有关方面安排15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此案庭审。有群众认为,遏制拆迁过程中暗流涌动的行贿和受贿腐败行为,既要靠教育、警示和司法惩治来打消人的“贪念”,也要重新审视征地拆迁计算补偿计算标准、操作细则和方法、监管措施等存在的问题和纰漏。只有切实保护好拆迁户合法利益,用真正有约束力、符合“三公”原则的措施规范拆迁征地参与各方行为,才能防止“拆迁户行贿案”重演。 (记者苏晓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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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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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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