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48名"老赖"被限高消费 不得买车旅游坐飞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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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8名"老赖"被限高消费 不得买车旅游坐飞机

2010年10月14日 1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10月14日电(银雪 魏杰)14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当地48名“老赖”发出高消费“限制令”,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将无法进行乘坐飞机、星级以上宾馆消费、购买车辆、旅游度假等高消费活动。同时,法院还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老赖”名单,以发动社会力量监督。

  据了解,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初步清理出该辖区两级法院的122宗金融债权案件,涉案总标的额达6.3亿元,目前已执结62件,涉及标的额达3.6亿元。

  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卢伟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自10月1日施行后,重庆法院决定对尚未执行完结的金融债权案件的48名“老赖”发出首批高消费“限制令”。目前,重庆法院已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首批被限制高消费的48名“老赖”从即日起将无法乘坐飞机、星级以上宾馆消费、购买车辆、旅游度假等高消费活动。

  据了解,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批公布的48名“老赖”共牵涉执行案件标的额总计为14480余万元,其中多数“老赖”欠款在两万元到两千万元不等,欠债最多的为重庆同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欠债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进入“黑名单”的“老赖”及其执行案件的信息将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布。

  同时,为加大金融债权执行工作力度,重庆一中法院还建立金融法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2至3名精通金融业务又熟悉法律专业人员,帮助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实务问题。此外,法院还将完善委托协助执行调查制度,通过给申请执行人律师发放“协助执行调查令”,由律师协助法院到银行、工商、国土房产等部门调查“老赖”的资金状况、企业经营情况和车辆、房产、股票、保险等可供执行的资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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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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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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