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7年偷回“1家小超市” 得手后父母表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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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7年偷回“1家小超市” 得手后父母表扬

2010年10月15日 10:49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向明(化名)被判刑似乎是个必然的结果,尽管他还只有14岁,但就是这个14岁的少年却有了7年的“犯罪史”。从他懵懂记事起,他的小偷小摸行为就总是受到父母的表扬。他很小就在父母的鼓励下带着年幼的弟弟出去偷窃,直到有一夜,兄弟俩偷了一条街后,民警盯上了他们,并从他家搜出了小到牙膏、毛巾、高压锅,大到电脑、家用电器等赃物,这些琳琅满目的物品加起来几乎可开一家生活小超市。 

  14岁少年持刀抢劫9元

  今年1月12日上午,向明叼着一根烟在网吧玩了一会游戏后沉默了,他想该出去“活动活动”偷点东西了,有了这个想法后,他又开始寻思找两个新面孔替他做掩护。

  于是,他叫上了“哥们”小秦(化名)和小瑞(化名)。事后小秦说:“向明当天叫我去网吧随便挑个人,我看见小平(化名)独自一人在玩,就把他叫出来了。”

  小平11岁,是四年级的学生。他说:“我被他们拖到好吃街的后巷,三人围住我要钱。向明掏出一把刀比划在我脸上,我只好掏出了仅有的9块钱。”但是向明并未因此而罢休,他用5元钱支付了网费,把4元钱分给了“小弟”后,残忍地把滚烫的烟头戳在小平脸上,又狠狠地朝他身上踢上几脚。最后他又“胁迫”这张新面孔跟他一起去偷摩托车。

  两兄弟一夜盗了一条街

  小平深夜得以回家是被亲属找到的,可怜这个老师眼里“成绩还不错的活泼优等生”从此变得沉默寡言,不敢再去上学了。

  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小平从10张男孩照片中一眼就辨认出了用烟头烫伤他的向明。为何一个14岁的少年有这般残忍恶劣的暴力行为?民警叹息道:“从他刚出狱的父亲身上就能见证这个家庭的悲剧。”

  对于向明这个名字警察是不陌生的,在2009年冬天,沅陵县一条街几十户人家连续被盗,或是名牌衣裤鞋袜,或是电脑显示器、电磁炉,弄得大家人心惶惶不得安宁。

  通过警察缜密的侦查,发现小偷是两个小孩,一个是13岁的向明,还有一个是他9岁的胞弟。每当天黑,哥哥就会带着弟弟翻墙跃院,出去偷东西。案发后,民警从向家搜出的赃物小到牙膏、毛巾、高压锅,大到电脑等家用电器无所不有。

  案件背后

  哥哥带弟弟出门偷窃

  得手回家父母会表扬

  向明的老家在沅陵县二酉乡杨家村九家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进城务工,租住在县城桃花岭居委会一小区。据附近居民反映:这对夫妇没有正当的工作,终日游手好闲好逸恶劳。

  偷盗案破获后,向明的父亲向启友乘夜悄悄把地下室未被发现的赃物转移时被民警抓了个正着,他也因窝藏罪被判入狱半年。 办案法官说:“经依法审查查明,向明从7岁开始就小偷小摸,父母还常常表扬他,等弟弟稍微懂事,哥哥就带着弟弟到处偷窃,父母都鼓励哥俩的行为,表扬他们‘为家庭创收’。”

  庭审目击

  14岁少年获刑一年

  法官法庭大呼惋惜

  向明出生于1996年1月1日,在他抢劫那天刚好14岁零11天,因未满16岁减轻刑事处罚被判入狱1年处罚金2000元,小秦跟小瑞因未满14岁被免于刑事处罚。法官惋惜地说:“如果这个弟弟还不好好教育,4年后很可能走上哥哥的老路。”

  据办案法官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非常高,大多数孩子都是因为家庭不完整或父母文化程度低造成的,希望家长、社区、学校都能肩负起责任,使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掌握一技之长,回报社会。(三湘都市报 张颐佳 邓晗 李洁 皮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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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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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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