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大兴李磊灭门案”今天(15日)上午10时20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杀死6名至亲的30岁男子李磊死刑。
法院的判决认定了李磊的犯罪事实:李磊长期对家人不满,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在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父亲家中,持尖刀先后切割妻子、妹妹、父亲、母亲和自己两个孩子的脖子,六人当场死亡。
李磊作案后逃往海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手法残忍,突破道德底线,社会危害极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除了判处李磊死刑外,法院还判决他赔偿死者家属,也就是他的奶奶、姥姥和岳父岳母经济损失343万元。(记者陈俊杰 刘双庆 实习记者肖源)
参与互动(0) | 【编辑:吴博】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