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动用警力强令拆迁 政府强推"株连拆迁"(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广西北海动用警力强令拆迁 政府强推"株连拆迁"(2)

2010年10月18日 06: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2009年5月13日上午,白虎头村村支书冯君团等人告知许坤,说已经和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签了合同,“补偿费”已经到位。当天下午,许坤主任召集村民代表,向村民代表通告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已经和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签了合同、领取“补偿费”的事情。代表在会上提议并表决通过决议:不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处置集体资产,没有村委会主任同意盖章领钱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村民代表大会一概不予承认;追究非法盖章、签合同人员的法律责任。

  从许坤当选村委会主任到2010年5月,白虎头村共召开8次村民代表大会。但是,在银滩镇党委书记周善鲲看来,这些村民代表大会均不合法。他表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须由村两委会提议,党员大会审议,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而许坤多次组织的村民代表大会,均没有经过村两委会的提议,镇政府都不予认可。

  在现实中维权举步维艰的许坤,转而在网上带领村民维权,他多次将历次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政府的文件、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拍照上传至网络,因而被网民称为“发帖最多村主任”。

  2010年5月15日,许坤在宾馆会见朋友时被北海警方带走询问,随后,许坤家人被告知,警方接到银滩景区公司的报案,称许坤非法经营东门停车场。在许坤被带走的前后几天,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拘留的,还有白虎头村村民代表张春琼和高世福。

  许坤的代理律师郑建伟调查后认为,无论是经营停车场的村民和村民代表,均证明许坤没有参与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和收益。许坤作为村主任,只是依法履行职责,将村民代表大会对停车场经营的决议进行公告,为村民代书管理制度。许坤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且完全不符合非法经营的法律要件。

  10月7日下午,张春琼位于白虎头村新建路97号的住宅被执行司法强拆。5天后的12日晚10时,张春琼被警方释放。目前,许坤和高世福依然被关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

  五个“非常”下的“株连拆迁”

  家住白虎头村文教路的李女士是2009年4月跟政府签署拆迁协议的。“我有个女儿在北海市内教书,如果我不签,教育局就说把我女儿调到山区去教书。”回忆起被政府强逼拆迁的过程,李女士忍不住抹眼泪。

  2009年3月,春季学期刚刚开学,李女士的女儿突然回到了家中。“怎么不用上课了?”李女士疑惑地问道。女儿回答说,校长让她回家做家人的思想工作,劝母亲早日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出于对政府违背村民意愿实施拆迁的不满,个性倔强的李女士一直拒绝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尽管政府工作人员、女儿学校的校长多次找到她,她依然没有松口。

  两个月过去了,没有做通母亲工作的女儿依旧没能回到学校教书。一天,女儿哭着对母亲说:“老妈,你不签,我不怪你,但是我没有了这份工作,要出去再找。以后,家里房子迟早也要给人家推掉,你钱得不到,我又没了这份工作,那不是惨了!”

  随后,李女士问前来做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如果她签字卖房子给政府,是不是孩子就可以回去上班了?对方肯定地回答说,“你签了,她明天就可以回去上课。”

  无奈之下,李女士最终在拆迁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事实上,遭遇“株连拆迁”的远不止李女士一家。在北海市自来水公司工作的高女士,从2009年3月到9月,被停工要求回到咸田村,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停工近半年的高女士从2009年5月开始,被停发了奖金。一份盖有“北海市自来水公司”公章的通知中写道:“由于你在银滩拆迁工程中未能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从5月1日起扣除你本人月度效益工资”。

  许坤在网上公布的一份名为《关于协助做好银滩改造拆迁户尽快签订协议工作的通知》中,五个“非常”的拆迁指示触目惊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非常速度,限期完成银滩改造被拆迁户120多户协议签订工作。”因为许坤的母亲林瑞兴至今未签订协议,通知要求许坤所在的白虎头村村委会,在“接到通知后,督促该同志必须在1个月内全脱产做好亲属(亲戚)的思想教育工作,签订好拆迁协议。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将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通知下方盖有中共北海市银海区纪检委、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和北海市银海区监察局的公章。

  今年4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海市银海区区长邓昌达对“株连拆迁”的现象予以了承认。他说,在“银滩中区二期改造工程”的拆迁工作中,一些单位急于求成,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的确要求公职人员返村做亲属思想工作,由此产生了所谓的“株连”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下一步,北海市将对银滩中区二期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全面核查,避免再出现任何违法、违规问题。

  但是,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因为“株连拆迁”受到问责和处理。

  离开银滩后,未来在哪里

  在经历了7日和8日的司法强制拆迁后,这几天,白虎头村暂时恢复了平静,但那些坚守在自家房屋内的村民依然能感到一种紧张的氛围。穿着迷彩服的边防武警在村外来回巡逻,政府、法院的车辆和工作人员不时在村子里出没,对拒绝拆迁的居民做工作。

  “当初,政府要求我们签协议的时候,说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既然是改造的话,为什么要我们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许坤的哥哥许猛向记者表示,其实,他们提出的要求并不高,甚至不要政府的赔偿。他们只是希望,能在改造之后,政府在离海滩最近的一线和二线开发,在白虎头村的“边角”留一个村民可以有生活来源的地方。但他们得到的答案是“不可能”。

  留守村民谢庆国告诉记者,从上世纪90年代初银滩开发起,村里大多数村民开始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第三产业,剩下的一小部分村民靠出海捕鱼为生。随着银滩旅游业的兴起,白虎头村在整个银滩镇是经济条件最好的。“我们是靠海吃海,离开这里,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

  10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金海岸大道的北背岭回建区,区内大部分搬迁的村民都已建起了两三层的小楼,从外面看上去,这些新落成的小楼确实比以前漂亮许多。

  “现在这里都盖起了小楼,很多人以为我们很幸福,其实不是,我们都是借钱盖的,欠一屁股债。”村民范子媛告诉记者,拆迁的补偿费特别低,每平方米不到1500元,搬入回建区后,他们还要以每平方米980元的价格购买地基,才能建房。即使把她和老公20年的积蓄全部拿出来,还是差很多钱。

  从2009年4月到2010年6月,范子媛一家多次向银滩拆迁指挥部提出申请,希望政府能给予困难补助。但申请交上去后,都石沉大海。“我去问政府的人,他们问我签字了没有。如果没有签字,他还会同你说。如果你签字了,他根本理都不理你。”她失望地说。

  现在,范子媛一家虽然有了独立的楼房,可房屋主体刚刚落成,讨债的人已经追上门来。为了贴补家用,她刚刚念完初中的儿子已经去市里的一家酒店应聘了。

  在回建区采访的过程中,很多村民都表示,因为建新房负了债。但和负债相比,更让他们担心的,是今后的生活来源。

  在回迁区三区路边开一家小卖部的李女士,以前在银滩边上卖贝壳、泳衣,1个月多少能赚些钱。但伴随着拆迁工作进展,以前他们可以在海边从事的一些经营项目,也逐渐被禁止了。

  因为离海远,李女士现在很少回银滩了。为了解决生计,她开了一家小卖部。“开小卖部可以保障生活吗?”记者问。“哪里。你看,从这里看过去,一条街都开的小卖部,都没什么利润。在这里大家都没什么工作,想不出干什么,都开小卖部,还是在海边好!”李女士感慨道。

  在回建区内,记者看到,仍有不少村民保留着原来的习惯,有的在家门口加工处理海鲜,还有的在织补渔网。正在家门口补渔网的林先生表示,和以前的生活相比,还是不搬过来好一点。来到这里,出海不方便,就不想去捕鱼了。

  “有没有想过以后不捕鱼了,转行做别的?”

  “不出海吃什么啊?本来我们就是靠海吃海的,不干这个了,也不知道干吗?也有可能将来那边封地,海边不让去,也有可能的。”林先生不无忧虑地说。

  “那你当初为什么同意搬过来呢?”记者说。

  “没办法啊,像现在人家不搬,不是一样给推了吗!” (记者 谢洋)

参与互动(0)
【编辑:吉翔】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