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考少年被火车撞身亡 学校是否该告知家长成焦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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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考少年被火车撞身亡 学校是否该告知家长成焦点

2010年10月18日 10:36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该考试他却葬身火车轮下

  事发肥东撮镇 “考生旷考,学校是否该告知家长”成争议焦点

  10月16日晚,家住肥东撮镇的温向阳接到电话,称儿子被火车撞死。儿子本应在考场,为何出现在火车站?他认为学校没尽到看管责任。但校方认为,当日为星期六,不在义务看管日范围。

  【事发】考试期间葬身火车下

  李小凯刚满18岁,在位于徽州大道南段的合肥职工科技学校上学。前两天是全国成人高考的日子,李小凯被分在乐农小学考试。他完成了16日上午的考试科目。该考点的带队曹老师,在下午开考前并没有发现他。其后,根据校方负责人孙某说法,曹老师发现李小凯不在后,前后十多次拨打了他的手机,“先是没人接。后来关机了。 ”晚上8点12分,温向阳接到小凯初中同学方兆荣(化名)电话。 “他说小凯被火车撞了,不行了”。

  李小凯失事的地方,离他家几步之遥。温向阳和妻子赶到时,儿子已被人抬上月台。“他头上有个几寸长的大口子。血肉模糊。 ”当120急救医生告诉温向阳“人没了”的噩耗时,温向阳及妻子当场晕厥。

  【回顾】同伴称回家路上出事

  李小凯事发时,正和方兆荣、柴猛(化名)两名初中同学,往撮镇老家赶。这两名同学,目睹了李小凯生命中的最后4个小时。

  “下午4点钟时,他到学校找我,当时柴猛也在。我们三人就出去玩了一会。到晚上天黑下来了,我们就准备回撮镇家里。 ”方兆荣说,“快到家附近时,我们要穿越旧火车站的月台。当时我走在前面,李小凯走在中间,柴猛走在后面。”他回忆说,当时我和柴都戴着mp3,李小凯在打电话。“我先穿过铁轨,翻到对面月台上去。等我回头看时,就看见一辆装煤火车正从眼前开过去。过了几秒钟,火车开走了,柴猛从后面跑过来,却没看到李小凯。”方兆荣称,他后来和柴猛在前方几米处看到了血肉模糊的李小凯。

  同时,方兆荣和柴猛都坚称,自己当时戴着耳机,根本没听到火车开过来的声音。

  【争议】学校有无义务通知?

  悲剧发生后,温向阳夫妇对校方提出了质疑。“根据校方承诺,如果学生回家,需校方事先通知家长。家长同意后,才给批假条。 ”温向阳称,若校方发现儿子旷考后,事先通知自己,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事实上,校方此项请假制度,仅限于每周一至周五的教学期间。 “周末放假,学生回家不需请假。”李小凯的班主任梁老师如是说。他认为,李小凯事发当日,时值星期六。对此,温向阳极为不满。 “当日虽是周六,但由学校统一组织,去参加成人考试。其间都是由学校带队老师统一组织、协调”。

  校方对此回应称,学校其实在成人高考中,并没有统一组织、安排各考点带队老师的义务。该校招生办一位女老师称,“曹老师当时也想通知孩子家长,但他没他监护人号码。就打梁老师号码,但梁老师也在另一考场带队,手机信号被屏蔽了,打不通”。

  【律师观点】铁路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朱政律师认为,铁路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他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7款规定,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横向穿越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如果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80%至20%间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义务,在全部损失20%至10%间,承担赔偿责任。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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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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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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