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观察:当事者称败诉等同死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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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观察:当事者称败诉等同死刑

2010年10月18日 13:55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家法院的判决结果将具有标杆性意义 本版摄影 记者 陈学超
小吴在记者采访本上写下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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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在体检过程中被查出艾滋病毒感染,安徽青年小吴(化名)虽然在安徽省安庆市市直学校招聘考试中连过笔试、面试两关,但最终仍被拒之门外。2010年10月13日,小吴诉安庆市教育局案开庭

  这是首例国内艾滋病毒感染者采用法律手段维权。在其背后,74万艾滋病感染者的“撞墙式”维权之路才刚刚开始。特派记者 陈学超 安徽安庆报道

  历史总有吊诡之处:2003年6月30日,安徽青年、乙肝携带者张先著一纸诉状将芜湖市人事局送上法庭;2010年10月13日,另一位安徽青年、艾滋病毒感染者小吴将安庆市教育局送上法庭。

  时隔七年,原因无二——因为身体原因,他们的就业梦想被无情打碎。

  “我只想要回属于我的工作,过安安逸逸的生活,不想做什么第一人。”小吴说,他从未想过将此事“弄得满城皆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从来都没有好下场,张先著如今不也是很惨淡么?”

  但无论如何,一条长且阻的维权路,已经在他和他身后的74万中国艾滋病感染者脚下展开。无论输赢,他们都已经在路上。

  艾滋病感染者的自救路

  “我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否则我只能死在教育局门口了”

  按照小吴的计划,读完四年大学,他应当找个学校当老师,结婚、生子,过安逸的生活。

  于是,他参加了今年5月安庆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两关过后,唯一的梦想在7月12日的体检过后戛然而止。他被告知,“HIV-1”抗体呈阳性,复检过后,教育局决定“艾滋病,不予录用”。

  此前,关于艾滋病,小吴的唯一认识来自大学英语课本,上面有篇课文提到了一些相关知识,“没人告诉过我们”。网络成为他填补这一空缺的唯一途径,四下无人时,他开始偷偷搜索相关内容,但“谁都不能说”。

  网络还让他认识了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于方强。作为一家非营利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致力于在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视等公益工作。

  “我们最初收到的只是小吴的邮件,并且用的是化名,看得出他还是有很多顾虑。”于方强说,迷惘与绝望充斥着这些邮件。“我也不知道找谁帮忙,我迷茫了,连死的心都有!”“我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否则我只能死在教育局门口了!”

  这种情况并不是于方强第一次遇见。在此之前,益仁平中心曾收到过众多类似咨询,但由于害怕隐私暴露,无一敢于选择法律途径维权。甚至就是在去年,也是在安庆市教育局的招考过程中,就出现了相同的情况,但当事人最终还是没能下定决心。

  因为同样的原因,小吴也没能下定决心。在于方强的建议下,他决定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给安庆市教育局施加压力”。但私下解决问题的设想最终落空。

  8月下旬,通过代理律师,小吴正式向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一个艾滋病毒感染者的自救之路由此真正展开。

  一场官司两个拷问

  “与74万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态度相比,13亿国人中绝大多数的态度可能才是决定性的”

  走过道道百转千回的巷子,处于居民区中的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出现在眼前。10月13日,这家闲暇时还会有居民在其办公楼外晾晒被褥的法院,迎来了它有史以来最受关注的一天。

  小吴和于方强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害怕隐私泄露,小吴采取了回避,代表他出庭的是两位代理律师: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的李方平和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的郑继能。

  “如果单纯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胜诉的几率是百分之百。”小吴的代理律师之一郑继能对本报记者说,“鉴于本案判决结果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所以法庭没有当庭做出判决。”

  郑继能透露,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公务员体检标准是否适用于教师招考”展开了激烈辩论。“很显然,教师是不属于公务员序列的。”郑继能表示,因此按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将小吴拒之门外显然是不合法的。更何况,“《就业促进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以应聘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此外,李方平和郑继能还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否合法”提出了质疑。

  与之前芜湖市人事局的表现相似,答辩过程中,安庆市教育局认为在此次招聘过程中,他们是完全按照安徽省和安庆市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的,对所有应聘者一视同仁,不存在任何歧视行为。

  “教育局的一位处长在庭上代表教育局主要提出了几个观点。首先,这个案件社会影响十分重大,无论是作为原被告还是法庭,都必须冷静慎重思考做出判断;其次,考虑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性,即使法律上对艾滋病携带者予以认可,但要切实考虑到目前社会对此的认知程度。”在郑继能看来,被告方安庆市教育局的心态比较平和,“庭上表现也不差。”

  “但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律有冲突时,肯定是地方性法规要服从上位法。”郑继能说。

  实际上,早在七年之前,针对“乙肝歧视第一案”就曾有专家指出,在类似案例中,真正受到拷问的不再是某一特定地方政府部门或政策法规,而是我国法律进程中的某些空白。

  它同时拷问的,还有社会上的某些非理性因素。“对艾滋病人是绝对不能歧视的。”16日晚安庆市当地一位出租车司机说,“但他要是教我孩子我肯定不愿意。要是他的手破了,我孩子的手也破了,恰巧他们俩又握手了那怎么办?!” “教与学的过程会比‘握手、共用餐具、拥抱礼节性接吻’更亲密,更加容易传播吗?”小吴反问道——与74万艾滋病感染者的态度相比,13亿国人中绝大多数的态度可能才是决定性的。

  一场“撞墙式”大考

  “我们有一个梦想,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和所有人一起平等地学习、工作、生活,希望这一天不再遥远”

  无论胜负,小吴注定要被载入中国法制进程史中的某一章节。但现实中的他,却远非之前媒体眼中的那个标杆。

  “我从未想过要做什么第一人,我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工作。”很多时候,他会感觉自己实在难以承担外界所寄予的重担。“成王败寇”,他偶尔会莫名其妙地感叹。

  被打上“第一”的标签后,他不得不又买了一张手机卡,专门用来接记者们的电话。

  “每天都有很多媒体打电话给我,有两三家电视台和我联系要来采访我,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让他们来。他们要是来了,必须得将我的声音做处理,并保证不能采用我的图像,连轮廓都不行。”他很担心自己的隐私会被暴露,因为张先著的结局他已经通过网络了解得很清楚:官司虽然赢了,但找工作却处处碰壁,常常遭人辞退——对于作为个体的张先著来说,多年前的那场胜利,究竟是一场“名义上的胜利”还是场实质上的胜利,时至今日看起来仍是值得考究的问题。

  “我不想过背井离乡的生活。如果我的信息一旦被透露出去了,我就只能走了。”但他也想过要“轰轰烈烈一把”。为此,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曾说“如果真的要有人去死才能解决问题,我想我真的会去死”,“但是,这些话并没有被记者写出来,他可能觉得太极端了吧,但绝望的人什么都可能做得出来。”转而,他又叹息道,“可是我又真的很怕死,我不想死。”

  他甚至有些抱怨自己为何就成了“第一人”。“于方强告诉我,过两天四川攀枝花和我一模一样的一个案子也要立案了,也是考教师艾滋病毒感染被拒。”“唉,抓紧立案吧,到时候大家就不会都关注我了,我的压力也就小了一些。”

  除了分担压力的期许,对于这个“后来者”,小吴还抱有更多希望,“乙肝不也是许多人前仆后继才得以翻身了嘛,他(攀枝花起诉者)的出现具有必然性。”

  所以他担心,一旦法院宣判他败诉,将 “无疑在精神上宣判了我死刑,也是74万人的死刑。”在小吴看来,所有受歧视者都期待公平和正义,但一场不可知的宣判,可能会让许多人感受不到太阳的光辉。

  不过,“败诉即死刑”的结论或许为时过早。

  2003年11月,一份由1611位乙肝病毒携带者签名的针对反乙肝歧视的建议书被寄往国家相关部门。在这份建议书的结尾,主要执笔者之一写道:我们有一个梦想,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和所有人一起平等地学习、工作、生活,希望这一天不再遥远。

  这个马丁·路德·金式的结尾,在漫长7年后的2月10日,终于迎来一个光明的结局: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禁止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

  作为在上述建议书上签字的学者之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章剑生曾有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一个人去撞墙,撞一下它不会倒,撞两下也不会倒,但你不停地敲打不停地重复,总有一天它会倒下去的。”

  对于小吴和他身后的74万艾滋病毒感染者来说,一场关乎生存和命运的“撞墙式”大考才刚刚开始。 本报记者深度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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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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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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