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建违法企业黑名单,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严重者将限制其贷款。昨日,记者从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获悉,近期将出台《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办法》(下称《办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办法》中提到,本市将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名单”,并规定了进入警示名单的十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中包括“发生1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谎报、瞒报事故以及严重漏报事故”等行为。在一个年度周期内,企业如果发生其中任一违法行为,就会被纳入警示名单。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安全监察、事故查处、群众举报等途径,收集违法企业情况并进行核实。对于进入名单的违法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媒体对其名称和违法等信息进行为期一年的曝光,同时,向投资、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金融等主管部门通报。
警示名单内的企业将被安全监管部门重点监管。一年内,严格限制该企业新增项目的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提供给银行作为是否给与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降低该企业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融资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的投标。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的领导职务。3年内连续进入警示名单,且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记者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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