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等人买通高尔夫球场保安,潜入球场先后盗走1万余元的高尔夫球。高尔夫球场保安队长张国超发现窃贼后,却对其进行敲诈勒索,被一并逮捕。昨天,保安队长张国超涉嫌敲诈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23岁的张国超有过前科,2007年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此后他来到海淀区万柳高尔夫球场当保安队长。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月8日凌晨2时,他在球场内巡逻时,发现球场内湖边有人正在偷高尔夫球,于是上前将正在盗窃的冯某(已批捕)抓获。
但张国超抓人后并未报警,而是以不给钱就向公安机关举报相要挟,殴打冯某并强行索要2万元。冯某无奈之下给家人打电话通知送钱,其家人报案后,张国超被抓获。事后鉴定,殴打造成冯某面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昨天在法庭上张国超完全认罪,据球场出具的证明显示,张国超的行为是维护本公司的权益,恳请法庭对其公正处理。张国超所在的村委会则出具说明,证明张家家庭经济困难,希望他能得到从轻处罚。
案中案
球场保安给窃贼望风“提成”
被张国超抓获的窃贼冯某实际是一个高尔夫用品店老板,他为节约成本,便想出盗窃高尔夫球场人工湖内的高尔夫球再出售的主意。
经朋友介绍,冯某找到了球场保安马某、高某,由二人充当“内线”,负责将冯某等人带入封闭的高尔夫球场,并在冯某等人潜入人工湖内盗窃时望风。
冯某每盗窃一个高尔夫球,就给马某二人提成1元钱。同时由朋友李某等人负责潜入人工湖内捞球,每捞1个球,李某就可获得1元钱的提成。2010年3月至5月,冯某、李某4次趁夜潜入球场人工湖内,盗窃各类高尔夫球1620粒,经依法鉴定价值1万余元。马某、高某各获得提成700余元,李某获得提成1000余元。
2010年5月8日凌晨2时许,冯某等人又一次到球场人工湖内进行盗窃,却被正在球场内巡逻的保安队长张某逮个正着。在高某等人的求情下,冯某恳请张某不要报警,并表示愿意支付一些钱以求私了。
张某自恃掌握了冯某的把柄,对冯某一阵拳打脚踢,并将私了的数额提高到2万元。冯某怕被再次殴打,不得不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并给妻子打电话要求送钱。其妻向警方报案,于是出现“贼与抓贼者一同被捕”。J178
相关案
村民捡高尔夫球被判无罪
到球场捡拾高尔夫球是否构成盗窃罪,曾有过一起轰动案例,因检方在球的归属上缺乏证据,被告人获判无罪。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三元村3名村民,因在贵阳高尔夫球场捡拾高尔夫球,被以盗窃罪一审判刑。此案经发回重审,3人均被判无罪。修文县法院重审认为,客人打球遗失在高尔夫球场内树丛中、水塘里及客人不要的球,客人走后是否应当归高尔夫中心所有,从公诉机关所举证据中,不足以证明该遗失球所有权必然属于高尔夫度假中心所有。法院认为对3村民的指控存在证据不足,依法判决3村民无罪。
有人认为,球员放弃了找球,就等于放弃了对球的所有权,球处于无主状态,属于无主财产。但是,对于不同的案件,要根据不同的案情具体分析。(记者 王蔷)
参与互动(0) | 【编辑:姚培硕】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