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发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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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2010年10月20日 17: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共分16条,自2010年11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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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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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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