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0月26日电(记者 唐娟)“在中国,评估执行的好坏,是用执行率来考察的,实际上这些统计数据是否能反映执行的好坏,是值得研究的。过份的追求执行率,就会造成执行不当。”26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在南京“中国首届执行论坛”上如是表示。
此间,来自中国法学界的著名专家及全国各省份的执行法官近百人在南京相聚一堂,就“民事强制执行单独立法研究”开坛研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荣馨表示:“此次论坛意欲结合中国民事执行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推动中国强制执行单独立法。同时,如此大规模将全国各省的法官召集一堂与中国法学界的泰斗一起,研讨执行立法,堪称首开先河。”
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的急增,越来越多的案件需要靠法院采取强制的手段去执行。而“执行难”也越来越成为困扰中国法院工作的“顽疾”。数据显示1993年,有七成的当事人会主动履行判决。但到了2003年,却有超过半数的案件需要法院强执执行。预计未来十年,将有七成的民商事案件要借助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中国法学界的权威,刘家琛此间亦指出“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司法执行工作,在构件问题上,存在一些不够科学的问题”。他说:“执行工作并不是审判的工作,但却交由法官来执行。而执行工作本身的特性,造成‘执行难’却加剧了当事人与法院的矛盾和对立。”
刘家琛坦言:“法院不断强化执行率来衡量执行工作的好坏,使得执行率看似再上升,却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因为缺少司法执行规范,一些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价值取向不合理,使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不当行为。近年来,中国的法官因执行而犯罪占到总犯罪人数的近六成。这说明,价值取向不合理,就不该强化执行率”。他同时期望借助“中国第一届执行论坛”汇集各级执行法官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将其的映到有关部门,通过立法来解决执行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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