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盐湖区物价局原局长卫某、南山景区开发办原负责人杜某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由于利用审批权、执法权谋取私利、贪污受贿等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这是该区纪委监察机关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护航转型跨越发展大局的有力举措。
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召开之后,盐湖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袁纯清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集中整治和优化辖区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建立了由14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5个行政效能监测点,聘任了15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特邀监督员,并由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7个重点工程项目督察组,为各项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清障护航;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结合学习弘扬右玉精神,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听取干部意见与听取民意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了对各级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和服务状况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严从重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集中查处了15起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部门乱审批、乱执法、乱罚款案件,对于涉案的16名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重处分,为全区经济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记者高文静 通讯员乔靖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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