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0月27日电 (钟维聪 阳明)“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是一名犯罪嫌疑人还能在看守所内办理结婚,感谢警官,感谢民政局的领导,感谢我的女友及其家人,我以后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回报社会,好好对待我的妻子,孝敬双方父母。”26日,四川宜宾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伍某从民政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办好的结婚证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泪流满面地向在场人员道谢。
伍某,男,29岁,小学文化,家住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庆丰村。2009年1月11日晚,伍某伙同他人在宜宾县龙池乡双柏村盗窃价值3000余元的摩托车一辆,2010年9月4日被宜宾县公安局抓获归案,9月21日批准逮捕,10月25日移送宜宾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伍某在宜宾县看守所羁押期间,管教民警得知伍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与云南省西双版纳地区的女子刘某恋爱数月,并同居致女友怀孕,正想办理结婚手续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觉得十分对不起女友。伍某与女友刘某均希望能尽快办理结婚手续,以便生下小孩。管教民警随后向伍某和刘某双方父母征求意见,均表示支持。随后,管教民警又积极与伍某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协调支持并向看守所领导汇报取得了支持。
10月26日下午,自贡市富顺县民政局两名工作人员与刘某及伍某家人一同赶到宜宾县看守所。民政局工作人员在看守所内为两名特殊的恋人完成了照相和婚姻登记,很快为伍某和刘某办理了结婚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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