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淮安10月27日电 (施荷生 张士海 汤苗苗)10月26日,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诉至江苏省淮安市楚州法院,该案涉及资金逾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
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烨民于2004年成立经营“淮安市中信电器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借款投资或经营需 周转资金为名,许诺支付月利率1.5%到8%不等的高息,向46人借款计5426.4万元,共中最高一笔达2200万元。
经调查,周烨民还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取得沈某等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低于原票值3%到3.5%的价格出售贴现,吸收资金5913.8万元。两项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340.2万元,后周烨民虽将所借款项部分用于还本付息,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
楚州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烨民作为中信电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代表中信电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从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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