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在沪成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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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在沪成立

2010年10月27日 15: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10月27日电 (陈静 王治国) 为了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都拥有律师辩护的权利,规范法院量刑工作,实现刑事司法公正,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设辩护人办公室正式挂牌。据悉,这也是全国首家成立的公设辩护人办公室。

  揭牌仪式上,浦东新区法院和浦东新区司法局还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对被告人和其他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意见》。

  据悉,公设辩护人制度,也就是刑事案件中所称的“指定辩护”,是指由国家或者政府作为承担法律援助责任的主体,聘请一部分具有一定执业经验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制度。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保障被告人提出有效的、针对性较强的量刑答辩意见,有利于法官“兼听则明”。

  浦东新区法院院长丁寿兴在致辞时表示,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设立为正在进行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实践经验,对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升浦东法治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介绍,公设辩护人办公室成立后,将建立一系列工作流程,联系协调法律援助中心,给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并为公设辩护律师提供各种服务。浦东法院和司法局将分阶段逐步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法律援助的全覆盖。

  丁寿兴表示,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在全国没有先例可循。我们将不断设计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完善,例如‘两简程序’(包括简易审和简化审)中的值班律师制度,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以及重大刑事案件指定律师的绿色通道制度等,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设辩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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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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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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