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0月28日电(索有为 裘晶文)广东省高级法院28日在深圳举行深化特区法院改革创新工作座谈会。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当前广东正处在经济转变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特区法院要围绕破解制约法院科学发展难题改革创新,围绕率先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创新。
据了解,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特区在全国法院改革中屡屡创新,在中国第一个建立庭前交换证据制度,先后成立中国第一个涉外经济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劳动争议审判庭,设立中国第一家由中级法院派出的知识产权法庭。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特区在新的历史节点为中国未来30年的发展再辟新径、再成范本,这不仅是中央的厚望,也是民众的期望。特区法院改革创新的机遇、挑战和紧迫性都是前所未有的。
郑鄂说,当前广东正处在经济转变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特区及珠三角法院要围绕破解制约法院科学发展难题改革创新,围绕率先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创新;既要先行先试,又要加强统筹、把握规律性。
座谈会上,深圳中院院长李华楠说,新时期深圳法院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新借鉴、新示范。在具体措施上,将着力于加快推进司法职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执行机制改革、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改革、司法为民机制改革和队伍建设机制改革。
珠海中院院长万国营说,珠海法院将在探索改革法官选任制度、建立基层法院法官定期院际交流制度、改革简易案件的裁判模式、建立与澳门法院的立案互报制度、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
汕头中院院长林平说,汕头法院将完善法官激励机制、拓宽法官来源渠道、强化律师辩护制度、推进民商事案件审判规范化等。完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哉麟】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