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井下工作被飞石砸伤 三被告连带赔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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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井下工作被飞石砸伤 三被告连带赔偿

2010年11月01日 09: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沙湾11月1日电(李艳丽 陈仪珈)记者1日从四川乐山市沙湾区法院获悉,一起井下工作被飞石砸伤的案件,经过审理和调解由发包、承包、转包三被告连带赔偿受害人50746.7元。

  2009年5月中旬,谢某雇佣乐山沙湾镇王田村村民李某到其粘土矿厂采矿,8月2日下午3时许李某在井下作业时因顶上垮塌掉下一块砂石将正在作业的李某击伤,造成李某右胫骨平台粉碎、右腓骨中上段骨折,李某被送至当地医院治疗。住院期间,花去医药费共计12271.73元。后经乐山科信司法鉴定其伤残等级为9级。

  原告李某多次通过当地村委会调解未果。2010年4月26日,李某随即将陈某、谢某和张某三人推上被告席,要求三人赔偿其受伤引起的住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一系列费用共计57784.74元(含被告陈某已垫付的12000元)。

  法院查明,陈某于2008年承包被告沙湾区张某粘土矿厂部分开采权,后又将部分开采权分包给被告谢某这一事实,认定了三被告的承包转包关系,三被告应该对飞石伤人案负起全责。

  通过法官审理和庭外调解,原告与被告达成互相谅解和让步,并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目前,三被告已将赔偿款38746.7送到了当事人李某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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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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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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