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11人狂魔成瑞龙伏法 遗憾家属没送最后一程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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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11人狂魔成瑞龙伏法 遗憾家属没送最后一程

2010年11月03日 09: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成瑞龙欧伟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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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实施多起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昨日在佛山被执行死刑。

  昨天上午9时30分许,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杀人狂魔”成瑞龙在内的一批罪犯,宣布执行死刑,现场数十人旁听了宣判,全副武装的法警负责押送。

  几封遗书留给家属

  9时50分,佛山中院副院长曾有焕对死刑犯宣读了执行死刑令,宣布对众罪犯验明正身,执行死刑。成瑞龙在进出法院时,曾往旁听席上张望,看自己的家属是否到场。据透露,法院已经通知了成瑞龙的家属,但其家属并没有到场。9时52分,宣判结束。宣判后,成瑞龙对自己的家属没能来送他最后一程表示遗憾。另据法院介绍,成瑞龙在看守所里写了几封遗书,留给儿子等家人。10时05分,在大批警车的押送下,搭载成瑞龙等死刑犯的囚车离开法院,执行死刑。

  杀害两母女被认定证据不足

  成瑞龙,广东省连州市人。2009年5月31日,成瑞龙在江西落网。2010年1月7日,佛山中院开庭审理成瑞龙案,2月21日佛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成瑞龙共杀死13人,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成瑞龙对判处死刑的结果没有异议,但对判决书认定的部分事实提出上诉意见。经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1996年5月至2001年8月,成瑞龙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窜到广东佛山、肇庆,广西桂林,湖南株洲,浙江湖州、重庆等地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10起,杀害11人(其中包括3名警察和1名保安员)。二审法院认为,虽然成瑞龙曾在侦查机关供述杀害13人,但其中一起供述杀害两母女的案件,破案后既未发现杀人现场,也未找到被害人尸骨,缺乏其他证据印证,认定被害人死亡的证据不足,故认定其下落不明。原一审法院认定成瑞龙杀害的13人由此变为11人。

  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减轻处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成瑞龙犯抢劫罪致5人死亡;犯故意杀人罪致6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2人下落不明。广东高院认为,虽然成瑞龙对部分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坦白交代行为,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0年7月9日,广东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成瑞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广东高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昨日,与成瑞龙同时执行死刑的还有2008年佛山“3·23”恶性劫杀学生案的主犯林伟德等人。 (记者/刘冠南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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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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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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