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前政协主席诸松华滥用职权受贿案开庭审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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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前政协主席诸松华滥用职权受贿案开庭审理

2010年11月03日 12: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温州11月3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通讯员 永检 静萱)昨天,由温州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龙湾区政协主席,龙湾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诸松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在永嘉法院开庭。原本能容纳200人旁听的审判庭座无虚席,走廊上站满了旁听的人,不少是诸松华的亲朋好友,当诸松华被带上法庭的时候,旁听席上一阵躁动。

  与温州龙湾“打黑”局长施德扩在庭上认罪态度良好不同的是,这位教育系统出身的政协主席对于犯罪事实一概不认。

  “找我帮忙是正常的,但我不知道他不符合条件”

  诸松华,53岁。站在被告席上,诸松华的表情看起来很淡定。

  当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询问诸松华:“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

  诸松华一概否认。

  但检察机关指控,诸松华在担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滥用职权擅自违反拆迁政策及有关规定,帮助朋友潘某获得拆迁补偿和安置,给国家造成93.5055万元的损失。

  诸松华说,他的同学潘某确实有找过他帮忙,但具体事情他并不清楚。

  “我从17岁开始在龙湾工作,干到当时的位置相当不容易。我平时很谨慎,但在这个位置,任何一家企业老板来找我帮忙是非常正常的事。”诸松华说。

  诸松华的辩护人辩称,诸松华根本不知道其朋友潘某的厂房是不符合拆迁补偿条件的,称诸松华一直谨记政策高压线,知道拆迁工程很透明,越过政策的事情,他无论如何不会去做的。

  “收钱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台阶”

  检察机关指控,诸松华在先后担任龙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兼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龙湾区行政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2.5万元。

  2008年4月至9月,为感谢诸松华的帮助,潘某在诸松华的妻子住院期间,分6次送给他30万元,诸松华予以接受。2009年5月,诸松华将30万元退还给潘某。

  当年9月,潘某再次将30万元送给诸松华。

  但诸松华却这样辩解到“他说我的爱人去世了,30万元是表表心意。”他觉得别人很有诚意送钱过来,不收不好。“我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把钱收下,只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台阶。”而在辩护人问及有关于收受30万的情节时,诸松华称自己原本有50万在潘某处放利息,这30万是抵充那50万元的一部分的。

  “我不想在法庭上说假话”

  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人的问话,诸松华的回答与笔录中前后不一致。

  公诉机关认为,诸松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产,数额达62.5万元,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93.5055万元的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应当对其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在公诉人问到为何跟之前说的不一样? 诸松华说到“我不想在法庭上说假话,说多了对不起党。”

  但事实是不是如诸松华说的,有待进一步审理。

  一审开庭后,法院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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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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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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