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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借住大学同窗家 无助中竟惨遭其男友强奸

2010年11月05日 14:17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国庆佳节之际,一位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女子,借住在女同学家中,竟在无助中惨遭同学男友的摧残,齐齐哈尔建华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将“色狼”绳之以法。

  2010年8月,家住外地的孙艳华在某高校毕业后,应聘来到齐齐哈尔市某医疗单位工作。由于在工作单位附近租房困难,每天上班很不方便,这时她的大学同窗张明明伸出了友谊之手,称自己和男朋友李超刚刚新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但还没装修,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暂住一起。面对同学的真诚帮助,孙艳华欣然同意了。

  同在一个屋檐下,张明明的男友、26岁的李超开始时对孙艳华还非常尊重,彬彬有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竟对单纯、热情、美貌的孙艳华产生了非分之想,但始终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9月30日晚,张明明夜班不在家,午夜11点30分左右,酒后回来的李超看见另一室熟睡的孙艳华,顿时欲火难捱,早已产生罪恶的念头如同打开的潘多拉之盒不可收拾,他脱掉衣服,冲进了孙艳华的房间。

  拼命挣扎无效,被强奸的孙艳华痛不欲生,她本想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但面对李超的威胁,为了顾及自己的名声,又考虑到和同学的关系,只好忍气吞声。第二天,屈辱不已的她将此事哭诉给了同单位的好友刘红,刘红一听气不过,下了晚班后就带着孙艳华找李超理论,要求其赔礼道歉,可李超非但不赔礼道歉,据不承认做过此事,还对孙、刘二人恶语相向,面对这个道貌岸然的无耻之徒,气愤的孙艳华终于向警方报案。

  由于事过一天多,现场和遗留物都被狡猾的李超所破坏,所以在审讯过程中,李超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其强奸行为。警方经过细致的现场勘查,终于提取了微量的痕迹物证。面对确凿的证据,李超最终不得不低头认罪,如实交待了自己强奸犯罪的事实。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王志 记者 毕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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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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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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