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泉港11月5日电 (林永传 郭斌 蔡鹏飞)同样的车型,同样的车牌号,载着同样的货物,并驾齐驱在同一条道路上,不仅如此,这两辆车辆还都超载达200%——可谓“李逵”、“李鬼”结伴而行。5日,福建泉港交警大队民警在执法中发现了这样一对大胆的货运车。
上午1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闽C/820XX”的货运车与一辆无前牌的货运车各自载着水泥,朝泉港区山腰环岛路执勤点行驶而来。突然,执勤民警发现其中一辆无前牌的货运车在发现路口有民警检查时急打方向盘准备调头。事出蹊跷,执勤民警当即将两车拦下检查。
当民警将车辆拦下后发现,这两车的后车牌号均为“闽C/820XX”,无前牌的货运车套用了旁边那辆货运车的车牌。套牌车辆没有任何的手续,套牌车的驾驶员姓林,而另外一名驾驶员姓李,两人均是泉港人,在前黄火车站拉水泥,正准备载往南埔一工地。
原来,车主为了能多载货,对车子进行了大幅度改造,车主知道这样的车辆是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上牌的,于是便想出了套牌这个主意,两车共用一副正规的牌子。
司机承认,他们平时都是晚上才出来运货的,白天根本不敢上路,今天因为有一大批货物需要运输,再加上他们平时观察发现这条道路上不会有民警执勤,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把车开出来,当发现路口有民警执勤时,想把车调头开走以逃避检查时却被执勤民警发现蹊跷拦了下来。
经过过磅,原本核载3吨的货车载了近7吨的货物,两车均超载达200%以上。
据交警介绍,为了能过最大限度的获利,车主对这些车辆的车身钢板、悬挂等都经过大幅度改装,由于车辆经过私自改装,所装载的货物大大超出了车辆设计时所能承受的最大载重,所以车辆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对道路交通构成极大威胁。而且,超载车对道路路面的损毁也非常严重,是不折不扣的马路杀手。
泉港交警部门已依法将两车扣留,并对套牌车驾驶员林某处于罚款2000元、扣12分,对李某罚款500元、扣6分的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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