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广西陆川人保局原副局长为“赚”养老金造假档案

2010年11月06日 12:35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只要一次性补缴4万多元的养老保险金,每个月就能领到900多元的养老金,这是国家对城镇企业职工的一项利民政策。陆川县有20名农民,找人伪造各种手续,摇身变成“企业职工”,每月领到了养老保险金。备受热捧的养老保险背后,既拉出了趁机敛财的官员,也反映出农村养老存在需解决的问题。

  养老政策拨动村民心

  10月30日,陆川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生效了。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保局)原副局长江斌,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江斌受贿罪名成立,是因为他在收受别人好处费后,帮助持城镇企业职工假档案的11名农民,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导致这些村民以企业职工的身份,享受了每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这些农村居民为何想变成“城镇企业职工”呢?是国家出台的养老政策,拨动了他们的心弦。

  按政策规定,凡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现从事城镇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各类人员(含已超过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人员),可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办法,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经过核准后,可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

  这个政策具体细化到切身利益,就意味着原来在城镇企业的职工,只需补缴共4万多元的保险费,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直到终身。在2009年时,每人每个月可领到的养老金在900元左右。

  这个养老政策,对农村居民来说,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这意味着一旦挤进参保的队伍,后半辈子的养老就有了保障。可要申请参保,首要条件就是有“城镇企业职工”的身份,要提供个人的人事档案资料、工资发放名册、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材料,经陆川县人保局审核符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后,才能办理补缴手续。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达到参保条件,这些人就做起了人事资料上的文章。

  小恩小惠办成“大事”

  今年43岁的李某,是陆川县温泉镇政府的一名干部,曾担任过副镇长职务。由于企业职工补缴保险参保规定有时限,他也想替他母亲、岳母赶搭这趟“末班车”。他的叔母、他堂弟的岳母以及其他亲朋好友共7人,也请求他帮忙办理参保手续,并愿意根据“行情”给手续费。

  李某先到陆川县人保局询问了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需要的手续情况。当发现要提交两名老人在企业工作的档案资料(主要是工资册)时,他就想到了自己认识的陆川县良田镇企业站的站长温某。2009年五六月份,他找温某商量,让对方根据他提供的名单编造工资册。

  虽然明知道是造假,可温某没有拒绝,只是提出编造工资册“太难,也麻烦”,还不如编造当年的招工手续。因为凭招工手续,也可以参保。李某提供的7人名单,被顺利地填进了空白的招工文件。李某将4名亲戚的假材料,报送到了陆川县人保局,而另外3名亲朋好友的事,则委托温某帮忙办理。

  在排队送材料时,李某恰巧遇到了昔日的老部下江斌。得知江斌已担任人保局副局长,正好负责对参保人员的资料审核时,他赶紧请江斌帮忙关照。

  由于有江斌的吩咐,这4名申请参保者的材料顺利过关。温某代办的3名参保者的假材料,也经江斌帮忙,顺利通过。

  收得参保者的1.8万元后,李某花100元买烟感谢温某,先后两次送7000元感谢江斌,再花400元请办理保险的人员吃饭。另外,江斌还因关照经过温某手办理的另外3名参保者的事,也得到了4000元的好处。这7个人的养老大事,就大功告成了。

  案发后,经陆川县检察院查实,在收受李某、温某钱财的时段里,江斌还先后收了4800元,为其他4名用假材料参保者办理参保手续。

  造假参保刮起歪风

  11名提供假材料者顺利参保,在陆川县其实不是个别现象。在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办理的时段内,甚至刮起了一股造假参保的歪风。

  根据我区的政策,对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并参保的期限,先是规定为“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从2009年1月1日起(含)不再补办”,后来又改为“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2011年1月1日起(含)不再补办”。不少人想“赶趟”。

  2008年,就兴起了造假参保之风,涉及陆川县多个乡镇,共有9人造假参保成功。

  龚某曾是陆川县马坡镇、平乐镇供销社的会计。在2008年间,罗某、丘某为了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手续,找她虚造了工资册,成功办理了补缴手续。龚某因此分4次送给当时陆川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手续的张某好处费共1.2万元。

  何某是陆川县横山供销社主任,2008年间,他受3名想参保者之托,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手续。何某自己和请他人虚造了这3人在陆川县横山、月垌供销社以及陆川县日杂废旧物资公司的工资册,并加盖公章。为了使假材料顺利通过审核,他也找张某帮忙,并成功办理了补缴手续。为了表示感谢,他分两次送给张某9800元。

  詹某当时是陆川县日杂废旧物资公司的副经理,2008年间,他虚造4人的工资册,通过找张某帮忙,办理了吴某等人的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手续,送给张某好处费5000元。

  9人造假参保事发后,张某被陆川县检察院查处,2009年被法院判处受贿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张某的教训刚来不久,没想到江斌又步其后尘。

  在第二个规定补办期间,造假参保甚至形成一条互相利用的链条:掌握审核大权者与造假者“互惠互利”。

  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时,陆川县良田镇企业站站长温某坦言,他和江斌之间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江斌利用他在下面办理假材料,他利用江斌让假材料通过审核。

  农村养老政策已启动

  陆川县出现的多人造假参保事件,在其他地方也有发生。这些事件既反映了农村养老观念的更新,也使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在陆川县造假参保的20人中,参保者的年龄都是50岁以上,大多为60多岁,甚至有年近七旬者。他们成功办理补缴手续后的第二个月,就领取了养老保险金。为这些老人们补缴保险金的,都不是他们本人,而是他们的儿孙辈甚至是外孙辈。可惜的是,这些送养老保险的孝心,是通过违法的方式进行,但也同时反映了农村居民对“养儿防老”旧观念的更新,个人养老变社会养老的观念深入人心。

  难道除了造假身份养老,就没有合适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吗?其实,国家正在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过,政策春风尚未吹遍每个角落。

  据悉,2009年9月份,我区就根据国家政策,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在个人按年缴费方式上,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要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补贴则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区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二是地方财政补贴,目前我区定为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各级政府在每人每年30元普惠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最多50元的补贴。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新农保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村居民,除了基础养老金外,同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已经年满60岁的农村居民,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不设置补缴“门槛”。

  由于这些新政尚处于试点阶段,只在我区14个地级市中,各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积累经验后再在全区逐步推开。陆川县未列为试点县。

  据了解,为方便农民缴纳参保费和领取养老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农信社的网点优势,构建农民参保平台。(南国早报 骆南华)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