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审计厅获悉,为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改进力度,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意见》指出,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纠正到位,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审计法》、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四个长效机制,包括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审计整改协作机制,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和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
《意见》除规定财政、税务、发展改革、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外,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做好整改工作。审计机关除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外,还可对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以及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不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的被审计部门(单位)等,提请同级政府进行督查,并坚决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近年来江苏审计工作取得重大进步,一批漏洞被堵住。据介绍,近5年来,江苏省财政审计共审计(调查)10700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398亿元,促使省、市、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有效地维护了财经秩序,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较好地发挥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记者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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