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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清官”受贿22万元 苏州一城管官员获刑6年

2010年11月11日 07:5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组织培养,历经两次军事院校的深造,27年间由一名普通的战士一跃成为炮兵团参谋长。而正是这样一位优秀的军人,却在转业10年后成为了反贪反受贿斗争中的反面教材。

  2010年11月5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崔恒富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决崔恒富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赃款22万元予以没收。

  1978年3月,20岁的崔恒富成为南京军区炮兵教导队训练处的一名普通战士。崔恒富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先后两次进入军事院校深造学习,获得本科学历。

  随着资历的积累和学历的提高,崔恒富在部队中的职位也不断提升,20年间,他从一名普通的战士一跃成为炮兵团参谋长,并多次参与策划、指挥重大作战演习和抢险救灾工作,能力得到战友和部队领导的一致称赞。

  1998年3月,40岁的崔恒富从部队回到老家,之后历任江苏省滨海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江苏省常熟市市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在上级领导的眼中,崔恒富是一个年富力强、办事效率高的好帮手;在下属眼中,他是一位和蔼可亲、工作认真严谨的好领导。2005年7月,崔恒富转业后调任江苏省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助理调研员。2008年7月,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公用局合并为市容市政管理局,崔恒富任副调研员,分管信息处,负责城管宣传和信息化工程。

  当时,原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数字城管”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决定启动“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并成立领导小组,崔恒富任副组长,工作职责为配合代建公司负责大楼建设的全过程监管。

  谁想,正是这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大楼的建设项目让崔恒富深陷泥潭。

  在“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崔恒富具体负责项目立项报批、经费申请、设计方案审核、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在大楼建设阶段,崔恒富负责拆迁补偿、土建、装饰、弱电、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过程管理和监督及工程款划拨的审核。

  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诱惑也就越来越大。自从崔恒富负责“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后,想通过关系承包部分工程“捞油水”的公司和个人络绎不绝地上门拜访。

  起初,崔恒富对摆放在面前的现金、购物券、各式高档礼品视而不见,严辞拒绝。但当昔日战友找上门时,崔恒富动摇了,第一次收下了战友双手奉上的1万元现金。

  第一次受贿后,崔恒富着实紧张了一段日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轻易到手钱财的喜悦和逃脱惩罚的侥幸心理逐渐占据了上风,面对请托人奉上的钱财,他来者不拒。

  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5、6月份案发,崔恒富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苏州金巢方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才桦、苏州市金脑袋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健、苏州市宁静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静、中山市森拉堡木业有限公司苏州市总代理商方月珍、苏州华利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丽娟、“ADMR”PVC地板供应商郑金玉等人所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220000元,为他人牟取利益。

  法院认为,崔恒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现金人民币220000元,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崔恒富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定为自首,减轻处罚;崔恒富主动清退受贿款20万元,并交代忘记清退的受贿款2万元,认罪态度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崔恒富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赃款22万元予以没收。(通讯员王子平 记者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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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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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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