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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在重庆成立

2010年11月11日 1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和东盟十国代表为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碑墙揭幕。中新网发 孟幻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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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重庆11月11日电 (杜远 孟幻)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11日在重庆开幕,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也在此间成立。

  今年恰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此论坛旨在有效应对自贸区启动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论坛主题为“走向互利共赢——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的法律合作”。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在论坛开幕致辞中倡议,中国和东盟国家应加强对投资和贸易领域相关法律的研究,加强在金融市场的法制建设和监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司法协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

  泰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恩洛德•唐普拉塞尔特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东盟自贸区不仅对于双方商业部门、而且对于法律部门都是一个挑战,当天成立的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将把双方在法律领域的合作推向新的高度。

  当日,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揭牌,该研究中心将依托西南政法大学,开展对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律的系统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相关法律研究者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为各国政府、商业团体和其他机构提供咨询建议。该法律中心咨询委员包括中国和东盟各国的法律界、法学界的百余位人士。

  本次论坛还将举办三个专题的研讨,包括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各国国内法的调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法律实务合作的新趋势、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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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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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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