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厦门11月13日电 (杨伏山 李静)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厦大法学院与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滨海人民法庭等单位,13日签署共建厦大“无讼校区”协议书并正式启动,力求实现“小纠纷不出校区,大纠纷不出法庭”的“无讼”环境,将厦大建设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无讼校区、和谐校区。
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厦大法学院与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滨海人民法庭、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白城社区居委会、演武社区居委会等五方联手在厦大校区内开展的这一活动,以创建法院、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相互协作的多元纠纷解决平台;其建立的“法庭——校园”实践互动平台,也有助于加强法学教育中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该平台将邀请厦大法学院老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当事人一方涉及厦大校区内师生、白城,演武社区居民的案件,由特邀调解员参与,实行调解前置。同时,法院每周将开庭信息提供给法学院和社区调委会,实现开庭信息共享。
此外,将定期举办学术研讨活动,法庭将典型、疑难案件,开庭前将基本信息告知法学院师生,开庭时组织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进行研讨;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类型化问题,定期组织学术沙龙,由法官、法学教授、法学院师生共同探讨。
法院每年还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践岗位。
作为“无讼校区”建设活动内容的一部分,在白城社区、演武社区设立的“阳光法律服务站”当天也同时揭牌。今后将以此为依托,结合校区环境的具体特点展开活动:
对白城、演武社区内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等简单民事案件实行巡回审判;法官、特邀调解员协助社区开展纠纷早期调解工作,结合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诉讼与仲裁对接等制度,构建多元纠纷解决平台。
此间观察人士称,厦大校区辐射宽广,校区内纠纷时有发生,建设“无讼校区”,调解矛盾纠纷、融洽校区社会关系,对构建和谐校区具有现实意义。(完)
参与互动(0) | 【编辑:谢宏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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