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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村民土地遭土管所长强占建坟 对方称系误解

2010年11月15日 11:03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最近几天,在各大网络论坛上的一个帖子引起了玉溪很多网民的关注。网帖爆料,今年10月7日,通海县里山乡里山村委会二组一农户的承包地,被该县一乡镇土管所长带人强行开挖占用为坟地,性质恶劣。

  事实究竟是什么,这个被众网友称为“最牛土管所长”,是否真有其人其事?11月5日、12日,记者两赴通海调查。昨日,帖内当事人土管所长李家兴告诉记者,自己曾被对方误解,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除了赔款外,他以及相关当事人都做了赔礼道歉。

  网帖称遇最牛土管所长

  发帖人自称通海县里山乡里山村二组村民祁丽萍,帖子中提到:“10月7日,我和老伴正在自家承包地里做活时,突然听见一阵吵闹声,下去看时,一些人正在我家地里挖土,看样子是准备葬人。我大吃一惊,赶紧跑过去制止,不料对方吼道,‘土地是国家的,我想葬哪就葬哪,你家今天给葬也葬,不给葬也要葬’。”答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通海县秀山镇土管所所长李家兴。帖子还称,不一会,她家的庄稼地就变成了坟地……

  该帖出现在网络中后,短短几天就成了网民关注的焦点。

  11月5日,记者在发帖人祁丽萍和丈夫龙家如的带领下,来到了里山村二组后山豹子洞后的山地。土地中,一座新坟赫然入目。

  龙家如说,这块地是村里洞后的开荒地,面积有0.2亩,承包合同是1998年签下的,承包时间是30年。承包地的旁边,有几处老坟,而现在新坟的位置一直被用来做蓄肥地,“可强行挖坟后,我也没心情种菜了。”

  土管所长称话语被误解

  11月12日下午,记者找到了网帖中的当事人——通海县秀山镇土管所所长李家兴。

  对于此事,处于风口浪尖的李家兴也颇为无奈。 李家兴说:“按照我平常处理承包地纠纷的经验来看,那块地并没有种植着庄稼,按我看来,这不像是承包地。而且在她家的土地承包合同上也没有对那块承包地的界线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是否是承包地,这需要专业的测量和评定。”

  李家兴说:“根据农村惯例,人死后,要尽量埋葬在自家祖坟旁边,那地方原本就是死者家祖坟所在地,所以当时选择了在那里葬坟,这是合理的。只是这块地与祁丽萍家的承包地毗邻,我们应该事先与祁丽萍家商量一下。”

  对于网帖中引用的话,李家兴说:“那天大家都情绪激动,双方都进行了拉扯,我还怕事情激化,对自己家人进行了劝阻。当时人多口杂,难免言辞激烈,我并没有那样的意思,网帖中的那些话,应该是祁丽萍家把我当时所说的话误解了。”李家兴表示,因为自己只是亲属,并非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李家兴表示,自己将做好家人的思想工作,让双方都平静下来,尽快配合政府将事情解决。

  对于这一事件,通海县秀山镇分管土管所的副镇长钱正雄表示:“这一事件有几个重点需要核实,除承包地是否越界耕种需要丈量外,事件的直接责任人也应该认清,我认为死者只是李家兴的姐夫,李家兴只是作为一个亲属参与了那次葬礼,他不应该是事件的直接责任人,不过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镇政府将促成事情解决。”

  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事件发生后,里山乡政府和村委会分别于10月15日和11月1日组织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一致。

  11月13日,李家兴到祁丽萍家进行了道歉,双方约定于11月14日进行第三次调解。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昨日上午,双方调解基本达成一致,李家兴及亲属按农村风俗向祁丽萍一家进行了诚挚的道歉,同时,作出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里山村二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其实这也不是多大个事,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何至于闹到这样田地?”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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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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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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