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女子冒充部队参谋捏造房源诈骗 生母被骗70多万

2010年11月15日 14:4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武警总队师级干部集资楼,四房两厅,200平方米,每平方米1700元——如果有人告诉你有这样的房源,而此人又恰巧是你的上司,你会怀疑吗?南宁的覃女士父女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浑然不觉地踏入了一个圈套,并且在3年多的时间里,连续12次被上司的女儿——一个假冒的“部队女参谋”套走了112万多元。更令人称奇的是,这个上司并不知女儿“有鬼”,她自己也被女儿套走了70多万元。

  以为“捡”得超低价房

  40岁的覃女士是南宁市某旅行社的员工,她有一个叔叔在印度尼西亚生活。

  2006年初,覃女士的叔叔委托她父亲在南宁市青秀区购买一套商品房。覃女士无意中在办公室讲起此事,上司梁某听说后,称自己的女儿在武警广西总队工作,女婿是武警总队的师级干部,通过女儿和女婿的工作关系,可以帮忙购买武警总队的师级干部集资楼,200平方米的错层四房两厅,价格仅为每平方米1700元。

  当时南宁市青秀区地段较好的商品房已普遍涨到每平方米三四千元,听说有单价这么低的房源,覃女士和父亲心动了。因梁某是覃女士的上司,和覃父又是认识多年的好友,父女俩对梁某的话信以为真,他们很快决定托梁某帮忙买房子。

  当年4月初的一天,梁某的女儿黄某穿着制服、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两份购房合同,来到了覃女士的办公室。由于父亲不在,覃女士代替父亲在合同上签了字。根据合同,他们购买的是“师级集资楼”的1栋1单元1号房,位于南宁市长湖路,2006年8月1日交房。合同上还称,由于此房是部队的干部楼,所以不收物业管理费,保卫工作也直接由武警负责。

  黄某告诉覃女士,由于这是武警内部的房子转让,要保密,不能直接交钱到武警的财务部门,必须由她经手。所以合同签订后不久,覃女士便分两次将合同约定的42万元总价款交给了黄某(其中34万元为房款,3万元为车库款,5万元为指标转让费),然后静静地等待当年8月份收房。

  覃女士的父亲说,当年6月,黄某的母亲梁某曾带他去长湖路实地看过房,“那里确实有栋房子,由于当时还是毛坯房,没人值守,我们可以自由地进去看。”看过之后,覃家父女更加深信不疑了。

  3年交了“房款”100多万

  然而,看起来“铁板钉钉”的事,却不像想象中那样顺利。

  当年7月,黄某通过母亲梁某通知覃女士的父亲,还需缴付2万元的房屋更名费,覃父在当年的7月7日将这笔钱付给了黄某。

  半个多月后,黄某又通知覃父需要交纳车库补款、登记费5万元,覃父又照做了。

  同年8月,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了,梁某告诉覃父房子即将交付使用,但必须交纳7万元的办证费才能交房。于是当月16日,覃父又向黄某支付了7万元,但房子还是没有到手。

  2006年11月,黄某又通知覃父,房屋面积增加了,必须缴付10万元的差价款才能交房,覃父很快又交了10万元。

  次年8月,黄某又通知覃父,必须缴纳30万元的土地使用费才能交房。当年8月13日,覃父找来他人作证,在小区门口的银行将30万元支付给了黄某。但这还没到头。

  接下来的一年多里,黄某又相继以房屋契税、房产证复印费、补收房款等名义,一次又一次地向覃父加收钱款。至2009年3月,覃女士父女已累计向黄某交房款112.3万元,交款次数达12次之多。

  彼时,离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了两年半,可房子还是没影儿,覃女士父女渐渐起疑。他们到实地查看,发现原先那栋毛坯房早已装修好住了人。再一问,那里的房子根本不对外销售,父女俩这才意识到上了当。

  武警部队查无此人

  2009年11月中旬,覃女士父女向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了案。同年12月初,34岁的黄某及其母亲梁某相继被警方逮捕。调查期间,警方就相关事宜向武警广西总队核实,武警广西总队政治部复函称,整个武警部队没有与黄某的信息相符合的女现役军人,部队也不存在将长湖路“师级楼1栋1单元1号房”(连这个称谓都没有)出售给覃女士的事实,也没签过任何合同。

  至此,一桩骗局彻底揭开了面纱。

  据黄某称,2006年左右,她从一个朋友那里听说有“师级楼”要转让,便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她母亲又告诉了下属覃女士。收到覃女士交来的首笔房款后,她把钱转交给了那个朋友,但到了交房期限那个朋友却无房可交,后来更因赌输球跑到非洲去了,她就已经意识到被朋友骗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做燕窝生意急需要钱,于是就不断地编造理由从覃女士父女手中骗钱,投资到自己的生意中。

  黄某供认,她向覃女士父女提供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部集资建房售购合同》,是她自己按照别人的合同样本起草打印的,盖在上面的两个公章则是她花了30元钱在一个路边小摊上私刻的。

  母亲不知女儿撒谎

  黄某一而再、再而三地伸手,覃女士父女之前为何一点警觉都没有?原来,黄某伪装的功夫十分了得,甚至连她的亲生母亲也被她瞒过了——黄某称,捏造房源骗钱一事她没有告诉母亲真相。

  为了骗取覃女士父女的信任,黄某曾穿着貌似武警制服的衣服去签合同和收钱。事后她说,那衣服是她自己在服装店买的,上面的臂章和领花等则是向朋友要来的“纪念品”。

  每一次收钱,黄某都会给覃女士父女打收条,还像模像样地开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用收费票据”。她甚至还打着“武装警察部队北京总部”的名义,给覃女士的父亲发了4次催款通知,要求覃父限期将钱交到“北京总部黄××参谋处”。

  黄某说,“参谋”是她为自己编的一个假身份,票据都是伪造的,通知是她自己在朋友的办公室里编出来的,“北京总部”也是她自己杜撰的一个单位。她认为“北京总部”是广西的上级,人家若怀疑调查起来也不容易。

  黄某通常让身为上司的母亲梁某替她转交通知,以增加可信度。为了让母亲和覃女士父女相信她的身份,她还特别伪造了一份授衔通知:“请黄××同志于2006年8月1日10点整到北京总部参加上尉军衔授衔仪式,并受三等功一次,以示奖励。”黄某的母亲梁某果然信以为真。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民警问梁某替女儿收的钱哪儿去了,她反复称“拿给女儿交到部队去了”。

  黄某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做为母亲的梁某有些说不清楚,她称女儿从不让她过问工作的事。而对于黄某爱人的情况,梁某竟称她连名字也不知道,“他说他是国安部的,叫我们不要问那么多”。

  受害人领回被骗款

  令人吃惊的是,梁某称她和覃女士父女一样,也托女儿在“师级楼”买了一套房子,因此被女儿骗去了70多万元。对此,黄某在笔录中也有同样的说法,她称她也曾向自己的母亲开过伪造的票据。案发后,她的弟弟果真在家中找到了一部分伪造的票据。

  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对梁某免于起诉,黄某则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到了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此时的黄某后悔不已,她表示愿意卖房卖车退赔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10月下旬,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黄某表示服判,并自觉交纳了罚款。11月5日,覃女士父女从法院领回了112.3万元的全部被骗款。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飞涨,打着低价集资房、指标房的旗号所设立的骗局屡见不鲜,事实上许多单位都有规定,内部集资房是不允许私下转售的。因此,购房者一定要睁大眼睛,且不可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弄得晕头转向。广西新闻网记者 孙小娟 通讯员 黄雅静 刘文茵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