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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开始打“水货”收益可达70%

2010年11月16日 14:5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自今年开始,法院逐渐受理了多起关于“水货”的双倍索赔案。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了解到,随着消费品市场上“水货”的泛滥,在国内属违法销售的“水货”产品,渐渐成为职业打假人“打假”的焦点。法官预测,职业打假人以“水货”作为打假对象将会是今后几年消费者双倍索赔案件的常态。

  根据朝阳法院的统计,今年1月至10月间,该院共受理消费者双倍索赔案58件,其中13件为原告因购买商品系“水货”而要求双倍索赔的,超过总数的2成。而就在去年,双倍索赔案件还仅局限于服装、保健品、食品等“传统”领域。凭借法官多年的审判经验,这13起案件中大约有10起系职业打假人所为。相对一般消费者,职业打假人往往票据齐全,产品型号、价格标注清楚,打起官司来更专业也更有经验。而“不知是水货”往往成为他们索赔的理由。

  朝阳法院法官俞里江告诉记者,对比该院2008年和2009年此类案件的受理情况,今年职业打假人的关注焦点已从以往的产品标识、成分、质量等领域转移到了消费人群广泛、销售量较大的“水货”身上。从朝阳法院的案件受理情况看,被双倍索赔的“水货”产品涉及对讲机、剃须刀、手机、摄录机、照相机等,集中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且价值较高,部分产品价格已经达到万元。

  职业打假人盯上“水货”原因有三:一是可获收益高,潜在市场大。二是举证容易,诉讼风险小。三是调解可能大,回收资金快。对第三个原因,法官解释说,在涉及“水货”的索赔诉讼中,销售者一般对产品是“水货”不作否认。由于销售“水货”是工商部门禁止的违法行为,因此商家大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在给予一定的赔偿后,与职业打假人协商解决。

  记者了解到,在朝阳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截至目前均是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除了全额退款外,赔偿额在货款的70%左右,职业打假人回收打假资金的速度较快。(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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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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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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