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做好指控罪犯的工作,也要履行好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昨日(15日),记者在(湖北)全省公诉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会议获悉,我省检察机关将推进上述两种职能适当分离的改革;更提出,对重大案件,全省各级检察长都要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指出,公诉和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实践中由同一内设机构同时履行两种职能,客观上造成不便于监督他方和自身公正执法,迫切需要适当分离。
会上提出,全省各级检察长都要亲自办案,对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必要时应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并将该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从现在起,省市县三级分管检察长每年出庭次数分别不得少于1、2、4件。
据介绍,200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3万件20.5万人,提起公诉11万余件16.8万余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543件,起诉案件准确率为99.95%。(楚天金报 蒲哲 朱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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