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广州大学华软学院原副院长邹婉玲及其两位下属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据指控,3人涉嫌联合他人共同侵占单位资金220余万,此外还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本、财务会计报告等(所涉金额约1.2亿元)。法庭上3人对所有控罪均不承认。
邹婉玲1964年9月30日生于广州,澳大利亚籍,研究生文化。2009年10月20日,邹被广州中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9年12月28日刑满释放;同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今年2月3日被批准逮捕。与其同庭受审的是今年48岁的华软学院原财务部副处长潘爱玲和现年32岁的华软学院原办公室主任胡蓉。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6年7月至9月,邹婉玲、潘爱玲分别利用职务便利,明知根据华软学院“金加岛美食廊”承包合同的规定,投资改造装修“金加岛美食廊”应由承包人潘锷出资而不需要学院出资,仍伙同华软学院原董事长林永平(另案处理)虚构由学院投资改造装修“金加岛美食廊”的报销理由,采取自核自报的方式,从华软学院财务部虚报冒领150多万元,共同占为己有。2008年2月,邹婉玲伙同同案人林永平,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指使潘爱玲、胡蓉在没有办理任何报账手续的情况下,从华软学院财务部提取“一卡通”充值款71万余元。
此外,2008年6月,邹婉玲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后,同案人林永平为逃避查处其伙同邹婉玲等人职务侵占华软学院资金的犯罪事实,于2008年6月底的一天,指使潘爱玲、胡蓉将学院2003年6月至2008年6月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财务会计报告从华软学院搬走藏匿至今。经评估,上述会计凭证、会计账本、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约1.12亿元。
面对指控,邹婉玲表示,150万元的报销款是由“美食廊”从财务部领走的,她和潘爱玲并没有经手或侵占;而71万元的“一卡通”充值她毫不知情,更没有占为己有。此外,2008年6月有人假扮公安人员强行带走学院部分财务账本资料,其后剩下的账本已经被保护起来而不是藏匿。
3人的辩护律师认为3人不构成犯罪,律师表示本案属于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应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鲁钇山、陈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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