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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5000亩土地瞬间“蒸发” 14年官司扑朔迷离

2010年11月19日 15:1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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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后投入1250万元人民币,14年前就合法拥有的5000亩土地一夜之间忽然不属于自己了,穆辉喟然长叹。

  11月18日,面对着别人建盖在“自己”地块上日渐成型的幢幢高楼,曾经的土地“主人”——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穆辉表示:“我们无法阻止这些强行建盖的高楼,只能寄托于司法的公正。”

  这一切,起源于14年前的一起合作。

  甜蜜的合作 苦涩的开始

  1996年4月12日,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与呈贡银乐轧钢厂签订了轧钢设备的融资《租赁合同》,并支付了总计人民币1250万元给银乐轧钢厂。为此轧钢厂将位于呈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厂区内自有18039.55平方米房产以及所持有的位于洛羊镇小新册村附近333公顷(5000亩土地70年使用权)《集体荒山土地使用证》作为融资合同的抵押担保物抵押给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双方通过云南省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书》。

  “合作从这儿开始,苦涩也从这儿开始。”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穆路说。穆辉和穆路是兄弟俩。

  由于呈贡银乐轧钢厂不能按期偿还租赁款,2004年8月12日,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以《民事调解书》方式获得了呈贡银乐轧钢厂用于借款抵押给公司的5000亩土地《集体荒山土地使用证》70年使用权和该抵押地块上的1.8万平方米的房屋产权。

  穆路称,由于历史原因,1.8万平方米房屋所占用的128亩土地属农村集体用地,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必须重新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为此,从2 004年8月9日开始,公司就积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与深圳、香港投资公司协商开发该地块。

  “但天有不测风云”,穆路苦笑:“就在我们以为一切终将水到渠成之时,2 009年1 1月9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在昆明日报上发布公告,要把呈贡县洛羊镇小新册村附近301. 17亩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

  穆路表示,该3 01. 17亩挂牌地就在公司5 00 0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公司见报后,随即于1 1月1 9日向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递交《紧急函告》,指出上述行为侵犯了公司的权益。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于12月5日在昆明日报上公示中止了该地块的交易。

  12月24日,已经生效了5年的《民事调解书》又有变化,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0昆民监字第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年8月12日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有误,另组合议庭再审。

  “但是7天后,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穆路说:“12月31日呈贡县政府突然在《昆明日报》上刊登撤销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所拥有的5000亩《集体荒山土地所使用证》,原因是不符合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权管理的相关规定。这一行为,不但以前的1250万元融资打了水漂,还给公司造成了20亿元的巨大损失,所有开发项目全部告吹。”

  但是事情并未到此结束,2010年1月初,呈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的土地被县政府纳入建设用地,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提出拆迁补偿要求和向有关部门递交《紧急报告》。2月1日,在补偿还未落实的情况下,该地块上的1.8万平方米房屋被强行拆毁。

  银乐轧钢厂法人:“我没有收到钱”

  俗话说“解铃还得系铃人”, 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现在的一切烦恼起源于当初跟呈贡银乐轧钢厂的合作,那么呈贡银乐轧钢厂当初的法人代表李发坤的证词就至关重要。2010年11月17日,昆明中院第十七庭法庭上,合议庭再审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和呈贡银乐轧钢厂利益纠纷案。但是令人蹊跷的是,李发坤支支吾吾,对当初的合作情况一再表示“不清楚”、“让我好好想想”等。

  李发坤坚持并肯定的是:“我没有收到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打过来的1250万元钱。”他表示,当初合作时是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派人过来当副厂长并主管生产和财务,他对往来的账务一概不清楚,李发坤出示了三份没有盖章签字的协议作为证据。随后李发坤称,呈贡银乐轧钢厂原开户行是农行,而接收打过来的账款户头是工行的,这笔款没人看见。

  法官当庭出示了银乐轧钢厂当年收到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1250万元打款发票,询问李发坤是否属实,此时李发坤在证据面前只有承认属实。法官表示李发坤的证词是前后矛盾的,又要求李发坤确认当初的抵押协议是否为他本人所签字时,李发坤先称看不清楚,随后在找到一副老花镜辨认后承认是自己签的字。

  李发坤随后证实银乐轧钢厂由于资不抵债,经营不善,早就于2008年由呈贡县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表示李发坤出示的证据无签字无盖章,有伪造之嫌,而且李发坤在1996年至2004年间的三份协议中均签字承认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出资1250万元和银乐轧钢厂把18039.55平方米房产以及所持有的位于洛羊镇小新册村附近333公顷(5000亩土地70年使用权)抵押给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的事实,证据确凿。该律师表示,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诉讼的目的就是要求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民事调解书》的判决,实现原告的抵押权。而李发坤则表示要求撤销这份《民事调解书》。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呈贡县政府: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不具备作为被拆迁主体的条件

  “投资了1250万元,而且手中还有当初的抵押合同,只不过权证变更手续还没办下来,这地怎么就不属于自己的了。”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穆路说。

  事情的核心还在于那份刊登在《昆明日报》上的呈贡县政府撤销银乐轧钢厂抵押给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的333公顷《集体荒山土地所使用证》上,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哪些行为不符合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权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了解到事实真相,记者专程到呈贡县政府办公室了解情况,但办公室人员以“不清楚此事”让记者到其他地方了解情况,记者随后又到呈贡县国土资源局询问相关土地使用证情况,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人员以需要县委宣传部通知为准,没有接受采访。当记者又赶到呈贡县委宣传部宣传科协调采访事宜时,宣传部一干事称“从来没有听说记者到政府部门采访需要宣传部协调”为由拒绝为记者安排采访事宜。

  整整一个下午,记者在多个部门之间奔波,在一件关乎老百姓利益和最需要政府部门权威解释的时候,所有政府部门集体“无声”。

  但是记者仍然拿到了呈新管报﹝2010﹞3号文件,即《昆明呈贡新区管理委员会、呈贡县人民政府关于香港前程发展有限公司反映情况的调查报告》这一至关重要的政府方面的书面解释。从该报告中了解到,香港前程发展有限公司是与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该抵押地块的三家公司之一。

  2010年2月1日,该抵押地块上的1.8万平方米房屋被拆后,香港前程发展有限公司表示关注,昆明呈贡新区管理委员会、呈贡县人民政府向昆明市政府递送呈新管报﹝2010﹞3号文件并解释,该抵押地块上的房屋拆迁是为了配合政府呈贡新区古滇路建设,确认被拆迁主体是呈贡县斗南镇金林木材场和云南呈贡银乐轧钢厂,并于2010年1月14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虽然银乐轧钢厂自愿将其所有的18039.55平方米厂房和333公顷荒山作价抵偿给富达公司,由富达公司负责变更权证手续。但截止目前为止,富达公司并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没有真正实现产权的转移,所以富达租赁公司不具备作为被拆迁主体的条件。云南富达租赁公司与呈贡银乐轧钢厂的历史纠纷可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穆路说:“我们一直在积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征地手续繁复,不是一下子就能拿到手。上述这份报告‘硬伤’太多,难以自圆其说。1996到2004的三份协议中,银乐轧钢厂就把房产和土地抵押给了我们,怎么政府出台的文件还确认2007年9月,呈贡银乐轧钢厂法人李发坤以每年50万元将其租用下可乐村的土地转租80亩给呈贡县斗南镇金林木材场,这不是典型的重复抵租吗?这是在犯罪;其二,李发坤本人在法庭上已经承认银乐轧钢厂于2008年由呈贡县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一个吊销了营业执照的的单位,到了2010年1月14日还在作为政府拆迁补偿的主体,它怎么签的合同,这不是天方夜谭吗!”其三,银乐轧钢厂早在1996年就把厂房和土地抵押给了富达公司,抵押行为在前,拆迁行为在后,要补偿,从逻辑关系和法律关系上来讲只能补偿到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身上。”

  民营公司的上诉之路

  “由于这件事对我们公司打击太大,公司的其他业务基本停止了,现在全副身心都在处理这件事,民营公司成长不易。”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穆路说。

  从昆明到北京,从云南政法委到昆明市中院,穆路已不止跑了多少个来回,他称为了此事,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下发了﹝2010﹞高检办发复5号文件,记者看到文件中表示:云南省检察机关经调查认为,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责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目前昆明市纪委已对该案开展调查;李发坤已被公安机关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而云南省排查处理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0年9月30日在《关于对穆辉等人来访事项办理的复函》中称:银乐轧钢厂原所有的有18039.55平方米厂房,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29号《民事调解书》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归富达公司所有。

  穆路说:“我不知道我们还要打多少官司,但我坚信司法会公正对待我的坚持。”

  云南网记者 赵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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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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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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