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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学堂失火已有8人被拘 学校将被追责

2010年11月19日 16: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11月19日电 (尹力)北京市消防局19日上午通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学堂日前失火的原因及处罚情况:已排除燃放烟花、故意纵火等人为原因。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目前已有8名涉嫌人员被刑事拘留。清华大学监管责任不落实,将被追究,并将被从严从重处罚。

  11月13日凌晨,北京清华大学内清华学堂修缮工地起火,消防部门出动44部消防车、308名消防人员。火灾于1时51分被有效控制,凌晨3时15分许,火灾被全部扑灭。现场过火面积800平方米左右,无人员伤亡。

  清华学堂是清华大学建校初期兴建的首批主体教学建筑之一,可谓早期清华大学的象征。此楼为一座式样别致的二层楼房,德国古典风格,青砖红瓦,坡顶陡起。2001年,清华学堂作为“清华大学早期建筑”的一部分,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消防局火查处处长文俊介绍,经过初步,火灾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8万多元。根据对清华学堂火灾现场的大量勘察、访问和模拟实验,现已经确定了起火的部位和起火点,排除了燃放烟花、人为故意等致灾因素,有关人员还在进一步调查具体原因,收集、固化相关证据。文俊强调,由于当天是亚运会开幕,有人反映有燃放烟花的现象,经过与刑侦部门进行大量现场排查、走访以及现场勘查,排除了燃放烟花导致火灾的可能。

  文俊表示,现在收集证据难度较大,起火部位烧毁严重,有关证据受到烧毁,没有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现场调查和访问很困难,也没有录像资料证明。这些都为寻找收集证据造成了困难。

  北京市消防局防火部重点保卫二处处长曹广文介绍,在处罚方面,目前已经对8名涉嫌人员进行了依法刑事拘留。针对清华大学的监管责任,消防局及相关部门按照《消防法》等有关规定,正在履行相关手续,追究其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据介绍,为了汲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北京市消防局近期组织了首都消防安全大检查来查找漏洞,迅速整改问题。在北京的其他部门,例如北京市住建委也要求全市所有的改造工程以及所有的旧房改造工程,目前一律停工改造,及时排查火情的隐患,经过检查以后才能够继续施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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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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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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