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业界分析称监督机制软弱致乡镇干部腐败多发

2010年11月25日 08:2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篇精粹

  在湖南省一个省级贫困县,一名镇党委书记在6年时间里受贿18次,收受人民币11万元。其敛财的主要“领域”,还是行贿行为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但与其他贪腐对象不同的是,这名镇党委书记多是“亲力亲为”为他人牟取利益,甚至亲自找领导批条子、帮人转交借款。

  审视基层领导干部贪腐堕落轨迹,监督机制软弱仍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话题。

  非常案件

  近日,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对炎陵县沔渡镇党委原书记罗光解受贿一案作出判决,判处罗光解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据了解,位于湖南省东部的炎陵县,贫困农民约占全县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属于省级贫困县。但是,罗光解就是在这样一个省级贫困县的一个镇任职期间,先后受贿11万余元。

  行贿者多是工程承包人

  1987年参加工作后,罗光解从合同制干部做起,此后,仕途一帆风顺。

  1992年10月,罗光解被任命为沔渡镇财税所所长;1999年1月,任沔渡镇副镇长;2001年10月任沔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3年2月任沔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而罗光解的第一笔受贿也就是从担任镇长开始的。

  2003年6月,沔渡镇晓阳村卢某承建了沔渡综合文化大楼工程,为感谢罗光解在其承包的工程施工中做了些协调工作,并为他结算工程款提供了便利,先后2次送给罗光解人民币3000元;

  2003年11月,霞阳镇石子坝村的龙某承包了沔渡镇沔瑞公路通达工程,为感谢罗光解在工程上给予的帮助和结算工程款时提供的便利,送给罗光解人民币5000元。

  2007年3月,罗光解任沔渡镇党委书记,其仕途可谓是“步步高升”、“官运亨通”。可就是在其任镇长、书记期间,他共受贿18次。

  其中,2004年至2008年期间,罗光解跟相关人员打招呼,帮忙李某在沔渡镇承揽工程,李某为表示感谢,先后4次送给罗光解人民币4万元。

  2007年6月,炎陵县鹿原镇工程承包人刘某承包了沔石公路硬化工程。2007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刘某为了在今后结付工程款时获得便利,在罗光解的车上奉上2000元。

  2007年年底的一天,刘某又为沔石公路硬化工程结账的事,请罗光解帮忙,罗光解再次笑纳刘某2000元。

  2008年年底,刘某再次坐在了罗光解的车上,这次是为了请罗光解帮忙尽快结算工程款。此次的“好处费”还是老规矩2000元。

  据了解,在罗光解的18次受贿中共涉及9个人,其中有8人属于承包了沔渡镇辖区的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只有1人是沔渡镇的干部。

  根据炎陵县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在50万元以上就要公开招投标,但罗光解为了得到现实的“好处”,有意使一些招标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将工程分解发包。2005年,炎陵县鹿原镇建筑老板唐某就在罗光解的关照下,承建了炎陵县沔渡镇镇防洪堤工程,2006年年底,唐建勤在罗光解的车上送给他2000元。 

  2007年至2008年,炎陵县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潘某和罗光解的表弟钟某合伙承包了炎陵县沔渡镇小里、上关、泮坑、花园4条公路硬化工程。2008年2月,钟某到炎陵县沔渡镇预借工程款时,将预借51920元工程款的借据交给罗光解,并说明其中有15000元是送给罗光解的。之后,罗光解找镇长罗某某在借据上签了字,到镇财政所把这笔钱转到了沔渡信用社自己的个人工资存折上,在留下15000元后将其余的钱都取出交给钟某。

  像这样,将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直接划入其本人的工资折、直接持工程承包人的借据找镇长批字付款等等均无人问津。就在这样“和谐”的环境中,罗光解一步一步迈向犯罪的深渊。

  据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廖勇介绍,在一个乡镇当“一把手”,本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罗光解案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一把手”自由裁量空间大。“一把手”的签批是“天准地准”、“一字值千金”,这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空间;二是工作流程不规范,为腐败提供了机会和便利。

  监督软弱是乡镇干部腐败主因

  据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数据显示: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底,株洲市检察机关共查办乡镇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0件52人,涉案金额726万元。乡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几个明显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乡镇干部腐败案件影响恶劣。大多数嫌疑人针对的是农村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国家退耕还林款、土地租赁款、救灾扶贫资金等。”株洲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说,第二个特点是权力相对集中。一些征地、兴修水利等建设工程在农村大量进行,而这些项目的具体操作都离不开乡镇所站这些基层行政单位的参与,项目资金使用的决定权往往直接或间接地掌握在这些单位的领导手中,一旦这些决策者私欲膨胀,首先瞄上的就是他们手中掌握的资金。

  此外,检察官认为,管理存在漏洞也是一大特点。“乡镇、村组财政大权往往被镇长、书记、村长等少数人掌握,而财务管理人员有的不具备专业财务知识,这也给嫌疑人利用管理漏洞作案提供了机会”。

  “对权力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软弱甚至缺失是乡镇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位湘潭市检察院检察官说。(赵文明 阮占江 吴敏 彭谊)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