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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审“7·30”爆炸案 被告自装炸药致死4人

2010年11月27日 02: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资料图:长沙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10月8日对外发布,长沙致4人死亡、19人受伤的“7·30”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于8日凌晨5时45分在广西全州落网。 7月30日下午16时15分许,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三楼办公室发生爆炸,致4人死亡、19人受伤。中新社发 长警 摄  

  中新社长沙11月26日电 (王力夫 胡淋伟 傅煜)2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大楼“7•30”爆炸案。造成4死3重伤、多人轻伤、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被告人刘赘衡接受法律的审判,被告人李孝、刘检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一同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刘赘衡因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亏本,怪罪于长沙某装饰五金批发部陈某某、某银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长彭某某及其下属。向彭等索赔未果,刘赘衡找到在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上班的彭某某之子彭涛,要求给予补偿。在索赔无望下,刘赘衡产生采取爆炸方式炸死彭涛及该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报复彭某某等人目的的念头。

  2009年10月,刘赘衡窜至湖南郴州永兴县,以买煤为幌子认识了刘检,谎称购买炸药炸山建房,要刘检帮其购买炸药雷管。刘检找到李孝,私自从李手中购得炸药电雷管,再卖给刘赘衡。

  今年6月,刘从广州窜到长沙,在租住的芙蓉区荷花园社区民房内自行组装了炸药装置,并携带炸药装置多次到国税东屯渡分局,伺机实施爆炸未果。

  7月30日下午,刘再携自制遥控炸药装置窜至国税东屯渡税务分局,趁工作人员开会之机,将炸药放置在三楼会议室门外墙边。当日16时39分许,刘遥控引爆炸药,致被害人彭涛、罗某某两人当场死亡,另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刘引爆后趁乱逃离现场。8月8日,公安机关在广西全州一出租屋内将刘赘衡抓获。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法庭审理后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期宣判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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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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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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