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安徽芜湖原副市长刘建国受贿70多万获刑11年

2010年11月27日 16:3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安徽芜湖原副市长刘建国受贿案26日一审公开宣判,刘建国收受贿赂人民币71万余元、美元1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被告人刘建国现年58岁,江苏省扬州市人,曾先后担任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9年春节期间,刘建国在担任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改制、工程承揽、工作调动、减免费用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658932.6元、美元15300元、购物券53000元。

  法院认为,刘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刘建国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酌情给予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程士华)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