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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呼吁:法律应干预14岁以下未成年犯罪

2010年11月30日 16:0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欧阳波说,这27人中,有些人已被警方多次挡获,他们全都居住在眉山城郊乡镇。“这些少年都处在13岁到18岁这个年龄段,想打工不到年龄,想做事却无事可做,很多人认为,抢劫他人这事能增加自己在社会上的威望……他们先抢劫,再将抢劫的钱用在上网、吃饭等方面。”

  昨天,眉山市公安局局长马宏对此呼吁:“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多数孩子在14周岁以前就有吸烟、喝酒、偷窃、打架等不良行为。如果法律能够早期介入和有效干预,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十分有效。但目前,我国刑法不适用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等其成长到一定年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刑法才干预,显然为时已晚。”(魏春明 梁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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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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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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