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30日向媒体发布信息说,本月19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对该办公室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的新乡“9.03”非法盗印案作出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侯某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3至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至10万元。
据介绍,今年9月3日,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和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举报,新乡县“扫黄打非”部门组织力量对该县大召营镇前高庄村一处非法印刷厂进行突击查处,共查获盗印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出版单位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学教材全解》等教材教辅图书45种,共计2万余册,非法经营数额37万余元人民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被告人侯某租赁新乡县新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北院,在未经工商、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办一印刷厂,伙同其弟侯某和姜某,未经享有专有出版权人许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达三年半之久。
案发后,新乡市迅速成立“9.03”非法盗印案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今年9月15日至28日,公安机关先后将以上3名被告人缉拿归案。10月21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3名被告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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