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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电力老总被判12年 任职期间受贿162.3万元

2010年12月02日 14:0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原仙游县电力公司总经理兼书记刘某靖出身农民,经过努力,年纪轻轻当上国企一把手,这位曾获得各种表彰、嘉奖的国企老总,今年7月份,因受贿162.3万元、职务侵占18万元、抽逃出资款2000万元等问题,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财产40万元,退还受贿赃款162.3万元。

  昨日(1日),记者向有关部门采访了解刘某靖受贿案件始末。

  曾是有为青年 为当地建设贡献较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刘某靖是一个生长在农村的农民儿子,从小就形成了吃苦耐劳的性格。1977年,年仅23岁的他踏进了工作的第一道大门——仙游县水电局,凭借努力和能力在全县电力技术行业站稳了脚跟。

  1985年元月,他被任命为仙游县电力站站长(即为现在的供电公司部经理)。工作初始,他一心扑在事业上,经过多年的努力,他获得莆田市优秀企业家、省五一劳动奖章、省劳动模范等荣誉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的表彰和嘉奖。

  与此同时,刘某靖的人生轨迹发生微妙的偏离。作为公司的一把手,刘某靖开始讲排场,出入高档酒店,他认为这些都是为了企业的形象,同时他开始听不进相反的意见,违规操作、收受红包等现象成了家常便饭。

  偷桃换梨 抽逃出资款2000万元

  据了解,1990年至2008年间,刘某靖先后在担任仙游县电力公司经理、仙游县九仙溪水电开发公司经理、仙游县电力总公司经理、仙游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莆田市电力行协常务副会长从事公务期间,在单位购房及建设工程承包、供用电、对外经济往来及人事使用过程中,利用职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分别多次收受张某某、郑某某、黄某某等14人送的好处费计162.3万元。

  2003年11月,刘某靖和陈某地全股设立“万隆公司”,并由陈某地指使被告人雷某通过中介机构垫资1000万元申请注册万隆,骗取仙游县工商登记注册后,即将注册资金1000万元转走偿还中介机构。

  案件的一名经办人员告诉记者,2004年6、7月间,刘某靖、陈某地、雷某经策划后,在明知九隆公司实际只有300多万元资产的情况下,通过中介机构以垫资形式将九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000万元,于同年7月9日骗取仙游县工商的变更注册登记后,将1000万元转走偿还给中介机构。(海峡都市报 许爱琼 蔡学伟 陈尾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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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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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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