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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剖析被嚣张点燃的众怒

2010年12月07日 08:1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警服是警察身份象征和执法标志,身着警服者理应一身正气,这是其“服饰语义学”题中之义。也即,对守法百姓而言,警服就意味着匡扶正义,与残暴戾气绝缘。

  正是有了这一先入为主的印象,当看到一个身着警服者却是嚣张跋扈的顽劣暴徒形象,那这种刺目反差,会刺激得人暂时失去应有的理性与克制。若正好在众人围观氛围下,那么某些积攒已久的不公感、被剥夺感就会在人群中蔓延,最后集中爆发,让人瞬时到达愤怒的顶点。

  以下案例就是个剖析标本:日前,一名着警服男子在吉林长春开车撞人后殴打伤者,并扬言有的是钱,打死人大不了赔钱。犯了众怒后,数千人将其围住并砸车泄愤。公安机关调查后,称该男子并非警察,并将处理借机闹事的打砸人员,

  将依法追责。

  关注这起恶劣事件时,多数人或只注意到“警服男”打人炫富,暴力猖狂的暴发户嘴脸上,而无意中忽视了现场啸聚围观效应。其实“暴发户”这个词本应是个中性词,但众多恶劣的“警服男”事件将其污名化了——就如“富二代”、“官二代”一样。这些本来无确切指向的名词,在一起起类似恶劣公共事件后,都沾染上了难以洗净的所谓“负面意义”。

  而这种意识渗透到生活中,就裹挟着一些惯性的非理性,会影响到公众判断。虽然网上信息真伪难辨,但在上述先入为主的意识作用下,网上后续围观效应已无声启动。

  这种围观,多是推动这类事件良性发展的主要推力。但类似事件频发,也让人很无力。我们不能主要指望着民意围观来助推社会进步和法治改善。制度上的程序演进,才是根本之法。

  以此事为例,无耻“警服男”点燃的众怒,如何平息?显然有待真相的还原,司法的公正。且还遗留不少未竟之问,比如“警服男”真的

  与当地警察系统没一点渊源?区区500元罚款就算了结此事?“将对借机鼓动闹事的违法人员追究法律责任”,这当然没错。但真是完全“依法”而为,还是像某些地方先入为主地本着“一小撮”、“别有用心”这样的维稳逻辑来办?

  假如不幸是后者,那显然没剖析出这类恶性事件的根源,是头痛医头的笨办法。出于义愤的围观声援中的暴力行为,当然违法。但就像拍板砖的兰州老人发泄的“人行道之怒”一样,暴行得到民意和执法者的赞许和“默许”时,就说明暴力根源在于,那些底线的制度尊严惨遭践踏,公力救济不给力,私力救济才难免戾气飞扬的。要想消除这种怒气和戾气,则只能完善法治现状,让权利得到尊重,让权贵财势阶层不敢有丝毫儹越底线的狂妄之心。那时,你就是富可敌国,你也不能“冒穿警服”撞人,还扬言“老子拿钱砸死你!”更不能妄想甩500块钱摆平。假如这种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不能早日成形,那么这次点燃的众怒,没准还会潜伏到下次在另一无知嚣张的“××男”身上爆发。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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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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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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