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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冒充刑警队副队长 女子轻信惨被骗财骗色

2010年12月07日 15:5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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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流行“山寨”一词,而骗子也最喜欢扮演各种“山寨版”角色。昨天本报刚报道了40%的骗子喜欢冒充公检法人员和军队干部行骗,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又审理了一起冒充刑警队副队长骗婚骗色案,47岁的宋时刚冒充刑警队副队长,跑到北京骗财骗色。

  庭审现场

  嫌犯坚称自己是“队长”

  “被告人站起来。”被法警带进法庭后,宋时刚很“自觉”地坐在了椅子上,见此情形,主审法官勒令他站起来,然后让法警将其械具打开。在宣读了法庭纪律后,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据检方指控,2009年5月,经叶某介绍,宋时刚冒充重庆市涪陵区刑警队副队长罗某,与北京的刘某认识。在交往中,宋时刚向刘某告知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但仍谎称自己是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刑警队副队长,并和刘某确定了恋爱关系。2009年7月,宋时刚以借款为名,骗取刘某1万元,归还1000元后,失去联系。检方认为,宋时刚涉嫌犯招摇撞骗罪。

  对检方的指控,宋时刚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说:“我确实当过警察,我在老家当过6年的协警,而且是刑警队治安支队的副队长,天天巡逻,挺辛苦的。我对刘某说我在刑警队上班,这是事实。”至于自己骗刘某1万元一事,宋时刚称:“我办的养鸡场确实亏的不行了,赔了近20万元,我只是向她借了1万元,并不是要骗她。”

  法官问:“你和刘某是什么关系?”宋时刚回答:“男女朋友啊,就是恋爱嘛。”“那你借钱后为什么手机就停了,再也联系不上?”“手机丢了啊。”“你现在有能力还吗?”“要还。”“要还?我问你有能力还没。”“我打工赚了点钱,存在朋友那了。”

  庭后懊悔

  以后不能再吹牛

  “你们知道协警和警察的区别吗?”开完庭后,法官问前来旁听的大兴某小学的小学生,小朋友们响亮地回答:“知道,协警不是正式警察,是临时工。”但是,只当过协警的宋时刚为何就分不清呢?

  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宋时刚仍坚称自己没有骗刘某,他说:“这个案子对我的教训,就是要踏踏实实的,办什么事不能吹牛,是协警就说是协警,不能吹牛说是警察。”宋时刚还说自己对不起刘某,愿意向刘某道歉,并愿意赔偿刘某的损失。

  本报记者 杨昌平

  通讯员 朱冉 摄影

  骗术揭秘

  第一步:办案案卷显露“神秘”身份

  刘某能认识所谓的刑警队副队长宋时刚,是拜密友叶某所赐,而叶某是如何认识宋时刚的呢?据叶某介绍,她是于2008年底,在从重庆去四川宜宾的大客车上认识宋时刚的,当时宋时刚拿着一摞办案的案卷,显得很神秘。在交谈中,宋时刚自称是重庆市涪陵区刑警队副队长罗某,此行是去宜宾办案。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宋时刚还把案卷给叶某看。看着案卷里那些从未见过的内容,叶某立刻就相信这个中年男人是刑警队长。

  两人相识四个月后,宋时刚于2009年4月份给叶某打电话,说自己离婚了,现在一个人过,想让叶某帮忙介绍个对象。叶某在北京有个好朋友刘某,也是离婚不久。为了让刘某有个好归宿,叶某就把“刑警队副队长”介绍给了刘某。

  第二步:协警证“晃一晃”就过关

  刘某介绍说,好友叶某把刑警队副队长罗某介绍给她后,罗某给她打了几次电话。在一次通电话中,罗某说:“我不叫罗某,我叫宋时刚,罗某是我同事,我才是刑警队副队长。”在2009年5月,宋时刚来到北京,和刘某一起吃饭。俩人见面后,宋时刚掏出一个警官证,封皮上有个金色的国徽,他把警官证晃一晃,就装进了兜里。其实,宋时刚拿的所谓的警官证,其实是协警证,只不过封皮比较相似。而且,经过警方调查,宋时刚从2007年起就已经不是协警,只是个无业人员了。

  吃完饭后,宋时刚就住到了刘某家里,为了让刘某相信他的真心,宋时刚信誓旦旦地声称要和刘某结婚,并答应每月给刘某1000元生活费。

  第三步:找借口开始骗钱

  从北京回到四川后,宋时刚于2009年6月,开始打电话向刘某借钱。他在电话中说:“我投资了个养鸡场,现在生意不好做,急需10万元周转。”刘某本就生活拮据,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她对宋时刚说:“我只有1万元。”就这1万元,宋时刚也不嫌少,他给了刘某账号,让她把钱汇过来。为了让刘某放心,他还汇给刘某1000元,当做给刘某的生活费。

  然而,拿到1万元后,宋时刚就开始玩失踪,他先是把手机关机,后来又停机。在联系不到宋时刚后,刘某向重庆市涪陵区刑警队求助,要找这个“未婚夫”,涪陵区刑警队回复称该队并无宋时刚此人,建议刘某报警。刘某报警后,经网上追逃,宋时刚于今年8月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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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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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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