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2月7日电 (赖颖君)广州市中级法院7日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故意杀人案件。据了解,这是广东省内法院系统首次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庭审案件,广州中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直播案件审理,从社会监督的角度来说,是对司法公正的一种促进,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被告人余秀歧因与他人合伙经营花场期间结怨,于2010年6月6日在广州荔湾区海南村一花场持铁棍分别朝被害人王某、杨某的头面部、上肢等部位殴打,致两人受伤倒地,后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头部等受钝物作用致颅脑重度损伤死亡。杨某则构成5级伤残。
本次案件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上各方的表现都在网络上同步播出,这既使市民了解事实真相,更方便了群众对司法透明的监督。
广州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开审判是宪法规定的司法基本原则,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是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广州中院此次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通过网上直播的形式,将法院案件庭审全过程公之于众,就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方便、全面地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渠道,加深群众审判公开的观念”。
据悉,这是广东法院系统首次对庭审过程进行网络直播,也是广州法院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原则的重要举措之一。有法学专家表示,此举是司法公开的重大进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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