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这两天,各地检察机关纷纷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广东、浙江将主题定为反渎职、打击贿赂犯罪。
检察官分析,渎职侵权犯罪危害甚于贪污。广东省检察院通报了一组令人震惊的数字:2006年以来,广东省所查处的渎职侵权案件共造成1075人死亡、139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已查处的渎职侵权犯罪的个案损失是贪污犯罪的17倍”,检察官分析,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教育、社保、医疗、环保、司法等是渎职侵权犯罪的易发多发领域。
查处难——“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阻力大。”有些地方领导干部认为只要不谋私利、不揣腰包,就不应该以犯罪论处,以致法外说情、偏袒庇护,人为给办案设置障碍。一些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涉及地方利益,关系到地方执法、司法形象,有些领导干部存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不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甚至干预案件处理,造成一些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不让查、不让立、不让诉或不让判,导致渎职侵权犯罪得不到应有惩罚。
截至10月底,浙江省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办贿赂、渎职犯罪1500余人,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占了83.5%,“作案手段隐蔽化”的特点更现突出,从以前简单的“权钱交易”向“权利交易”转变,贿赂范围不断扩大。如有的收受大量烟票,有的收受“购房订金单”后以亲属名义购房;有的采取合伙开办公司、收受车辆房产不办理过户手续等新手法收受贿赂。(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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