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摄像师录像就是为了记录下人生最美的时刻,可徐先生的婚礼录像却被婚庆公司给弄丢了。
一怒之下,新人将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
昨日,记者从大洼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去年12月5日,徐先生与大洼某婚庆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该公司为他的婚礼提供婚庆摄影服务,其中包括录像、婚纱照、主持、婚礼服务,徐先生共付了3100元。
今年1月末,徐先生和妻子去婚庆公司取录像带时,对方告知录像带丢失了!
徐先生和妻子一怒之下将婚庆公司告上了大洼县人民法院,要求婚庆公司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费3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经审,法院认为,口头婚礼服务协议成立,徐先生已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婚庆公司未向徐先生交付婚礼录像,属违约。婚礼录像是有特定纪念意义物,无法重做还原再现。婚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处婚庆公司退回录像费300元,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费8000元。 (记者 王辉)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