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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水务系统查处腐败窝案 共11人涉案

2010年12月10日 0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嘉兴12月10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汤秋生 海薇)今年6月以来,浙江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了水务系统包括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紫光水务总经理在内的贪腐窝案11件,共11人,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截至目前,9人已被判刑,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海宁市水务集团是一家从事城乡饮用水资源开发、供排水设施建设营运管理和资本经营的国有企业,下设8个国有资产控股企业、10个国有资产参股企业。所查处的11人均是有一定实权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具体事务的承办人。这些人利用手中职权,或是虚开发票贪污国有资产,或是收取高额“回扣”,或是直接收受他人钱财,以各种手段积聚敛财。

  开源“截”流的正副所长。

  2007年10月,海宁某镇自来水厂进行整合后,成立洁达水务公司,从事给排水基础设施、污水综合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等经营业务。

  57岁的钱伯鸿出任该公司董事长、营业所所长,40岁的马伟忠出任该公司副董事长、营业所副所长。

  该公司成立以后,承接了不少项目,经营业务量较大。钱伯鸿见公司效益如此好,而自己年龄偏大很快就要退休,想到此心理有点不平衡。于是他与马伟忠两人商议如何从公司项目中捞钱。

  2009年3月,钱柏鸿与马伟忠结伙,在负责管理海宁市某供水管道改造工程过程中,让工程承包者虚开税务发票,而后报入洁达水务公司财务,从中套取工程款3万余元,钱柏鸿、马伟忠两人予以均分。第一次轻松“截流”后,钱伯鸿、马伟忠又数次共同作案,在其他相关给水项目中套取8万余元,所有钱财被均分后挥霍。

  2010年2月,钱伯鸿退居二线,马伟忠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独自掌权的马伟忠开始单独作案,除了虚开给水项目发票外,还虚开各种餐饮费,报入洁达水务公司财务2万元。

  2010年11月17日,海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钱伯鸿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被告人马伟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五千元。

  有“借”无还的供销员

  海宁市给排水物资经营公司供销员郑国然,现年52岁,初中文化程度,因涉嫌受贿罪于2010年8月2日被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为了敛财,郑国然常以“女儿出国留学”、“父亲生病住院”等话语暗示别人送钱。

  2003年3月,郑国然打电话给其业务对象的负责人——宁波某钢管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钟某,以“女儿出国留学”为名向其“借”款5万元,并写了所谓的借条。后来郑国然总是以父亲生病、家里经济困难为名暗示向钟某要钱。于是钟某只好连5万元也不跟他要了。“事实上借条上写的归还日子是2003年11月15日前归还,但至今为止时间过去了七八年了,我没有向他要过这笔钱,郑国然也没有说过要还钱的意思,大家都心知肚明了,这笔钱实际上我就是送给他了。”钟某向海宁检方供述时有点无奈的说。

  “之后,郑国然又以各种理由多次向我暗示要钱,我从2003年开始就干脆以回扣的形式给他钱了。”钟某说。2003年以来,钟某不定期给郑国然的银行卡汇入回扣款项,少则一两千,多则几万。时至案发,郑国然竟收受该公司回扣高达23万余元。

  除了钟某外,还有几个水管销售商也倍受郑国然“借”钱困扰。江苏某管道公司崔某“借”给郑国然2万”。到了年底,郑国然装模作样的拿着一万块来还钱。崔某收下后,发现郑国然态度大变,知道自己不该收下这钱,但退还又不合情理。崔某急忙拿出借条,当着郑国然的面撕个粉碎,说到:“老郑,我们都是老朋友了,你资金紧张,剩下的钱你不要还了。”

  检察机关查明,199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郑国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38万余元。2010年12月8日,海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郑国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收“好处费”的总经理

  朱再明,1967年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在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生产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案发时系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作为紫光水务的实权派,朱再明业务扎实,十分重情谊,成为不少包工头结交对象。朱再明也乐于为这些朋友介绍工程,提供帮助,再从中收取一点点“好处费”、“感谢费”。

  2001年6月,朱再明利用担任职务便利,介绍包工头苏某分包了某工程,第一次收取好处费1万元。之后,2005年至2007年,朱再明又收受了章某、林某、孙某等人的“好处费”12万余元。

  2004年,时任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金某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最终判刑。

  2006年、2007年,朱再明所熟悉的包工头受到检察机关调查。朱再明感到受贿、贪污罪离自己是如此之近。

  2010年6月,海宁水务系统被接连查出贪腐案件,给朱再明送钱的包工头、及朱再明的徒弟均受到调查,朱再明将相关款项清退后,到检察院交代自己的经济问题。

  2010年12月6日,海宁法院开庭审理了朱再明受贿案件,检察机关指控朱再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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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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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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